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5、我的初恋

(2024-02-06 12:33:22)
分类: 哀牢山人(长篇小说)

5初恋

 

三年前,千石没有被中师录取而伤心地去高中;三年后,他欢天喜地考上大学。这一回,轮到我伤心欲绝——我以优越的成绩毕业,先是说被学校保送去读大学,但最终还是落空了。

千石要到高三才知道“中文系”,而我们读中专一年级,选学绘画,就知道什么是美术专业。但我受初中老师刘宝忠的影响,心里熊熊燃烧的却是文之火。我也不知,我为什么就这么喜欢文学。千石读高中曾写过诗三百,我的三年中专也为伊人写下了诗三百。

诗,就像我的日记,有的虽然很短,但无论过去多少年,只要打开那些陈旧而幼稚的篇什,就会回到某年某月某日某刻,想起那时的所思所想所行所为。读着当年写下的一字一词,一遍一遍地回到当年的场境和语境。

那时,还读着书,利用假期在小花园旁边搞绘画培训,遇到了一生牵挂的人,也无意中在《山泉》上读到了千石的文章,我还惊奇的告诉她,这是我的老同学。她笑说,他也是我的同学。

那个炎热的夜晚,遇上了刚考上大学的千石和阿森,我还告诉他们,自己被保送艺术学院,那是我一生的荣耀,等开学时会去找他们。我们约好在省城相聚。

那时我们才十七八岁,每次回家,都是徒步,直到我们工作,才开通班车。那不是后来的中巴或者大巴,而是解放牌汽车的后面用横条木钉成左右两木条凳,中间留有一条狭窄的甬道,除了坐票外,甬道上还要插满拥挤的买站票的人群。即使到后来有了软座客车,我也很少坐,坚持徒步回家。

用我们潘泉老师话来说,大家都去挤班,唯独达艺不去,而是翻山越岭地徒步而行,你猜为什么?他是一边走一边把一山一水一花一草熟记于心,将来好画画。在他看来,万事万物无不是美的化身,自己能把它们画下来,既是一种回忆,也是一种愉悦

只有自己走过的路才是最好的路。

然而,天不遂人愿,因上一届保送了一个美术专业的,这一届不知为何突然取消……老师带着我把另外三人的档案送到师大,走出师大的大门,心情坏到极点,唯一留存的希望即是想到艺术学院的大门去看一眼。却不能跟老师说,只得默默地跟着老师回到玉溪。毕业了,心情不好,才不管分工不分工,借了钱,到处去写生。

等到自己分到哀牢山下的中学,才知自己是被校长要了去的。他问我可教语文?

不教,我是学美术的。

那可教音乐。

音乐我更不会了,我强调说,我只会教美术。

那你一边教美术,一边教历史吧。

吃晚,校长安慰说,我知道你是个人才,是被保送的,如今来到乡下,也能大展宏图,望你能振作起来,投入新的工作

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教书,被县上抽调上来搞周年县庆成就展。让我欣慰的是,我也见到美丽的她。她落榜了,心情忧闷,准备复读,来年再考。

她是我一生中最害羞最宠爱的女人,因为我那时又矮又丑,根本配不上她,可是她就是那么喜欢我,不断地给我写信。我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样子,她留着一个儿子头,爽朗精神,不像一个女生;戴着一幅晶亮的眼镜,却也觉得稳重深沉;穿一身蓝色的运动服,尽显高挑迷人的身材。说起话来,对我来讲一点也不饶人,直到现在也是如此。

我们从山里出来的孩子,质朴笨拙,在她面前不会装模作样,讨她欢心。也就在那个时候,我收到一封文采斐然的求爱信,原来像我这样的矮地瓜丑八怪也有人喜欢——是我的一个女同学写来的。我一心只爱她,便拒绝了这位女同学。我的这位女同学被保送去读了大学,后来成为一个作家。

我被抽调来县上大概有七八个月,住在宾馆里,她家在宾馆下面不远处,所以,每晚十点半她下自习先来找我。她对我非常好,好到什么都可以给你,但是你什么也不敢要。每晚像吃了毒药一样来找你,让你无法拒绝。她高考完,我就回学校去了。

我前脚才走,她后脚跟到,什么也不管,在我们学校呆了一个星期。让我的同事十分惊讶,像我这样的人也会找了一个天仙一般的女孩。我天天只会干酒,她倒天天陪着我,有时我们喝到凌晨一点,两点,甚至三四点,她就那样温文尔雅地陪着我,时不时笑笑,笑得灿烂如花。晚上与我睡在一张床上,我们都克制着,什么也没做。最滑稽的是我骑着单车带她去转街上的小镇,冲得急,遇到一个坑,把她颠了飞起来,又重重落到滚滚红尘里……现在想想,那时怎么那么疯狂……

一周后,送她回到县城。当晚,又与华海、云飞等友去烧烤摊上喝酒,他们都在讲小城的四大美女,原来作为校花的她也是其中之一。我很高兴,说她是我的女友。大家岂敢相信,嚷着要我喊她出来验名正身。正聊得开心,旁边站起一个又黑又粗的汉子普大,向我怒斥道,小杂种,你说些什么?哪一个是你的女朋友?我不敢出气,怯弱地站起来一蹓烟跑了,跑出几公里外,心都还咚咚咚擂鼓一样激烈跳着。

等到我们发生争执时,我就抬出此事,说她在城里有了人,还来吓唬我……这让她很伤心,我也很难过。我想,我是否还是一个男人?随后又想,这是我一生的耻辱。

五年后,我调回县城,她已嫁人,留下的全是永世难忘的回忆。我又遇到普大,他尊敬地称我为老师,我还见到他美丽的女友,学中文的,与他吵了架,时不时会来找我,与我很聊得来。此时,我动了要报复普大的念头。但被我压下去了。不久后若不是她离开县城,调往其他城市,我可能真的会把她撬来做我的女友,再与她好好谈一场刻骨铭心的恋爱。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