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一大早,六年四班男生小鹏的父母就来到校长室,后面还跟着我的老同学。小鹏的妈妈是我的这位老同学的妹妹,夫妻俩长年在外地做买卖,根本顾不了孩子,就把孩子的外公、外婆接来,一来照顾孩子,二来看护家门。我的老同学托我的“关系”让小鹏入读我校,也含着请我关照的意思。昨天两口子因生意上的事顺路回到家里,发现放在柜橱里的5000元给家人留的急用钱不见了踪影,同时还发现许多贵重物品也不翼而飞,二位老人说从来没有动过,家里也没有来过外人。晚上等小鹏放学回来,再三追问之下,他才勉强承认是“借”给同学小刚了。
我的直觉告诉我,事情决没有一个“借”字这么简单,便把政教处陈主任和小鹏的班主任孙老师一同请来。我把小鹏父母反映的情况简要地作了说明。“我想起来了”,孙老师如梦方醒地道:“应该没有错的。”
那还是十多天前六年四班的体育课上,小刚和小强先是两人在一起打球,接着是两人打在了一起,一个鼻子流了血,一个手上挂了彩。当着孙老师的面,小刚说是小强先动的手,小强说是小刚先骂的人,各说各的理,这个不服,那个不愤。孙老师批评小强说:“小刚骂人不对,你打人更不对。即使是小刚先骂的你,你也不应该动手打人。”听孙老师这么说,小强委屈地哭了起来,嘴里却没闲着:“他先骂的我……他不骂我……我能打他吗……他再骂我……我还打他……他、他、他还抢小鹏的钱……要小鹏的东西……”起初,小刚看到小强被老师给剋哭了,心里美滋滋的,以为自己没事了呢,听到小强“暴”他的“料”,一下子急了,大声喊道:“我没有!你、你诬赖人!”
孙老师凭经验觉察到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便单独与小刚谈话,跟他讲这世上没有人不犯错误,知错就改,改了就是了好孩子、好同学的道理。可小刚信誓旦旦,矢口否认自己做过那样的事。孙老师接着采取迂回战术,想从小鹏那里打开突破口。他平日里胆子很小,不爱说话,不管老师怎么启发、开导,他都是干启不发、摇头不语。
难道是自己判断有误,或者真是小强“诬赖”小刚不成?看来只能成为一桩无头公案了。十多天过去了,孙老师差不多都快把这件事忘记了,小鹏的父母这一来访,就都接上了茬、对上了号。
小鹏和小刚一起被叫到校长室,小刚的母亲也被请到了学校。当着校长、主任、班主任和双方家长的面,小鹏委委缩缩地讲了事情的原委;小刚见再也躲不过去了,也不得不低头认了错。小刚是单亲家庭,跟母亲一起生活,在小刚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抛弃了娘俩另寻新欢去了,母亲没有正式工作,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很艰难。上学期刚入学不久,小刚听同学说小鹏的父母是做买卖的,家里特有钱,人又老实、胆小,便打起了歪主意。有一次他对小鹏说:“哥们儿今天没带饭,又忘了带钱,想向你借点钱买午饭,行不?”小鹏不肯,小刚就打了他一拳,又踢了一脚,无奈的小鹏只好把口袋里的一百块钱掏给了小刚。小刚拿到钱,威胁小鹏说:“不准告诉别人,不然,我见你一回就揍你一回。”一次得手,尝到甜头的小刚怎肯善罢甘休,便三番五次地向小鹏“借”钱、“借”物,而且是变本加厉,今天“借”200,明天“借”300,今天“借”支笔,明天“借”个本,小鹏稍有不从,便会招来一顿打,父母不在跟前,又不敢对老师讲,只好顺来逆受。一开始小鹏是迫于小刚的威势而不得不借,后来情况有所变化,小鹏逐渐对小刚产生了依附感,便主动拿钱送物、投其所好,包括书包、手表、照相机、游戏机,等等,应有尽有,一来二去,二人便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其他同学见有小刚“保护”,也就不敢欺负小鹏了。也就是大半年的光景,连“借”带“送”,小刚从小鹏这里的得到的钱物价值过万元。钱被小刚都花掉了,物能追回来的都追了回来,放在桌子上摆了整整一大堆,就像开了个杂货店,追不回来的也没有办法。尽管小刚的母亲一再地道歉,但由于家境不好,即便是砸锅卖铁、敲骨吸髓也偿还不起。小鹏的父母也给予了极大地理解,就算做了件善事,“扶贫济困、支援灾区”了吧,谁让自己的孩子不争气了呢。
“所有被忽略的,都是需要拯救的”。这个案例引起了学校上下的触动,暴露出学校对学生安全教育的不足,主要问题是泛泛而讲,流于形式,缺乏针对性。为此我们开展了“遭遇敲诈勒索怎么办”主题教育月系列活动,主要形式有:举行主题升旗校会,宣讲开展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意义;“明珠之声”校园广播站每天编播相关节目,制造浓郁的舆论氛围;邀请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来校作专题报告,以案说法,使学生产生心灵震撼;开展“法律知识天天讲”活动,由班主任负责利用每天的晨读时间,组织学生逐句逐条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组织编写了“遭遇敲诈勒索怎么办”的校本教材,教给学生具体的防范方法,在思想品德课堂上安排相应的教育内容,保证课时数和效果;举行主题班会评展观摩、辩论会、知识竞赛、手抄报评比等活动,设置教育情境,调动学生参与的热情,等等。对于防范来自校内的敲诈勒索侵害,教育学生关键把握住以下几个要点:树立法律意识,尤其是要消除学生中普遍存在的“未成年人犯法可以免于处罚”的错误认知,切实认识到对同学进行敲诈勒索是违法行为,不管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要对自己行为承担后果;养成俭朴习惯,上学穿着校服,不要迷恋名牌,身上不带过多的现金,“露富”往往是遭到侵害的肇端;对来自校内的敲诈勒索侵害,要敢于说“不”,对这种行为的顺从,等于是扬汤止沸,等于是对违法行为的鼓励和支持,所谓“敲竹杠”就是利用人的弱点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这些人往往是软的欺、硬的怕,或者说“专捡软柿子捏”,同这些人作斗争一定要讲究策略,身体弱小者要斗智不斗勇,力避正面冲突,可以暂作顺从以施缓兵之计,摆脱之后千万不要忘记:如果侵害发生在校园里,在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可以是学校里的任何一个老师),如果侵害发生在校外,在第一时间如果自己带有手机(也可以向路过的成年人求助,公用电话打报警电话是免费的),首选的做法是立即拨打“110”报警,其次是给自己的老师或者给自己的家长打电话,如果侵害发生在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则应立即回家向家长说明原委,由家长报警或向学校反映。受到侵害的学生在心理上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受到严重侵害的学生,在他们的心灵中甚至终生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学校心理咨询室(“温馨小屋”)要及时介入,对受到侵害的学生给予必要的心理援助。
【作者简介:贾书建,黑龙江省中学青年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导师。1999年5月担任黑龙江省第一所示范初中——哈尔滨汽轮机中学(现哈尔滨市明珠中学校)的校长至今。个人爱好:读书,写作,品茗。善于思考,勤于总结,笔耕不辍,有大量文章见诸报刊、杂志、网络;专著《说课论要》2003年6月由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出版,并荣获哈尔滨市第十一次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人生格言:思想者,也是孤独者;有思想,就须耐受得住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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