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语】维权(Safeguard the Righ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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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滩巴士维权杂谈 |
分类: 社会万象 |

这是十年前我为《国际市场》杂志写的一篇卷首语,讲的是更早以前我刚从海外回来时亲历的一个故事:
夏日的上海,高温似火。一天傍晚,我在外滩搭乘55路空调巴士。行至半路,车内的冷气突然消失,车厢顿时闷热无比,乘客们纷纷向司机抱怨。司机振振有词地说:“天太热,压缩机冷却水蒸发干了......前面有个加油站,要不要过去加水?”“要——!”咦,怎么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喊?刚才还在向司机“兴师问罪”的乘客们,竟异口同声地叫到:“不要!”原来大家是怕停车加水花费时间,耽搁了回家。司机自然听从多数人的意见。于是,全车乘客宁愿忍耐汗流浃背的折磨和彼此身上发出的酸臭,也不愿维护本应属于自己的凉爽权益。更让我纳闷的是,竟没人提出索赔——按上海市公交管理部门的规定,空调车冷气失灵,乘客有权拒买车票或要求退票。尽管我嚷了一句“空调坏了,该退票”!无奈,孤掌难鸣,反倒成了一个少见多怪的另类。到站后,我只好在司乘人员的乜斜下落荒而逃。
记得我刚从海外归来时,曾应邀给某证券公司各营业部的经理们上过一次讲座。末了,有人问我回来后最大的感触是什么?我说可能还是理念上的差异。因为,我们的高楼大厦等硬件设施可以很快与国际“接轨”,但理念的差距很难在短期内弥合。例如,在国外,你可以因邻家孩子哭闹打扰自己休息将其家长告上法庭;在商店买的西装穿了几天觉得不称心,你有权到原商店“无理由退货”;工薪阶层凭借法律赋予的权利——如赡养父母和子女、负担孩子读书、个人进修补习等种种理由,可以大幅度减少甚至完全不用缴纳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反观我们广大内地同胞,遇到吃亏上当或按规定本应属于自己的权益的事,要么自认倒霉就算了,要么嫌麻烦或怕得罪人而作罢。想必这多半是千百年来奴化意识、枪打出头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观念在作祟。其实,权益是靠争取来的,当今法制社会更是如此。国家争的是主权,企业争的是经营权,投资者争的是知情权,老百姓争的是攸关切身利益的种种权利。更重要的是,人们被赋予权利后,要懂得珍惜和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去争取自己的利益。比如,要是每次乘客都能对有故障的空调车拒付或要求退款,往后它就不敢赔本上路了;再往大处讲,WTO规则给企业以广阔的国际市场拓展空间,你不愿了解它,不去利用它,不把国内与国际市场联系在一起去思考和发展,就等于放弃这些权利和机会,别人便可能趁机来蒙你,进而利用这些规则打败你。
好在,国人的维权意识正开始不断觉醒。一位律师朋友告诉我,他们每天处理的案子简直应接不暇,原先一些被外国反倾销起诉时作缩头状的民营企业,如今也敢于请外国律师前去打反击战了。
江河滚滚,不弃涓溪;维护权利,事无巨细。但愿,在不久的将来,若再有开头所述的那类情形,能多些人喊“要!”
(注:原文见2002年第9期《国际市场》。题图摘自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