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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成心文人雅士青楼秩序 |
分类: 史话 |
妓女是指旧中国受过专业训练、具有专业服务技能的从事色情服务的青楼女子,在当今时代,妓女是法律禁止的职业。
古代妓女有高贵低贱之分。在古代中国,妓女是属于下九流中的第八位,地位低于乞丐,但高于戏子。在妓女中也有高低之分,低级妓女出没街头巷尾,高级妓女多住在青楼会馆里。
高级妓女中有一部分是来自落难的豪门,像抗金英雄韩世忠的妻子梁红玉,明末清初“秦淮八艳”中的董小宛、寇白门等。她们曾经有过显赫的家庭背景,但因祖上得罪了皇帝或重臣,被朝廷抄了家,女眷们悉数被卖入娼门。对这类妓女,老鸨们一般不敢太得罪她们,担心有朝一日她们的祖上平了反。也不太强行要求她们陪客人上床。因此她们往往只是陪客人说说话、唱唱曲、聊聊诗词之类的,文人雅士多喜欢这类女子。
低级妓女就是那些出身穷苦人家的女孩子,她们家境贫寒,没有受过教育,一旦入了娼门,因文化素质不高,完全是陪人上床。但她们中也有一些凭自己的姿色和天分,在琴棋书画上出类拔萃的,同样会博得文人雅士的欣赏,从而跻身高级妓女之列,成为一代名妓,如李师师、杜十娘、陈圆圆、李香君等。
古代妓女充当美人计的经典之作。西汉时期的《韩诗外传》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秦穆公问内史王缪说,人们说“邻国有圣人,敌国之忧也”,现在西戎有大臣由余,是个圣人,对我们构成很大威胁,该怎么办?王缪说,西戎处偏僻之地,没有见过中国的声色,你要送女乐给他们,使他们沉湎于声色,其政必乱,他们的臣下就会和君主疏远了,不能发挥作用了。于是秦穆公送西戎女乐二列,戎王果真耽于声色,不理政事,国力和兵力都大大削弱,由余多次进谏无效,就离戎去秦。秦国为了争取这个能人,派公子迎接,拜为上卿。这一来,秦国国力大大增强,扩张了领土,“并国十二,辟地千里”。
古代妓女在军事战略上的应用。秦末汉初,由于连年战争,军士长期离家,统治者为了稳定军心,在军营中立营妓(妓女),为将士提供性服务。营妓是官妓的一种,始于汉朝,历六朝、唐、宋而不衰。《汉书·冯唐传》说:“赵将李牧为边将,居边军市之租,皆自用飨士,赏赐决于外,汉魏尚为云中守,军市租尽以给士卒。出私养钱,五日一杀牛,以飨宾客军吏舍人。”又《汉书·胡建传》说:(亦见《说苑·指武》)“胡建监军,御史穿北军垒垣以为买区,建为军正丞斩御史。”
上面所引的语句,汉代屯卫军队的市垣性质与《费誓》上所说的“垣墙”相同。改为买区,则借以谋利,所以胡建有斩御史的事情。又汉代军市有租税,又每市有军令,其组织大约似齐宫中的“女市女闾”。汉武何以创设营妓呢?大约汉朝未有营妓之先,只有妇女“抑配”军营的制度。《汉书·李陵传》说:“陵始军出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是后魏“强盗妻子配为乐户”的制度,汉朝业已作俑。本系抑配,陵把她剑斩了,其行为与土匪流贼何异?但此种抑配法,汉史上甚为少见。汉武或因抑配法容易扰乱军中秩序,故设为“营妓”的折衷的制度,叫一般军士性欲得以发泄?
古代流落为妓女的日益增多。无论是充当美人计的女乐,还是被迫沦为军妓,都属于“官妓”的性质。随着商业的繁盛丶都市的兴起和井田制的被破坏,不论是小家碧玉,还是大家闺秀,流落为妓女的日益增多。在这方面,史料上多有记载。如《汉书·地理志》说:“赵中山地薄人众,犹有沙丘纣淫乱余民。丈夫相聚游戏,悲歌慷慨。作奸巧,多弄物为倡优。女子则弹弦跕躧,游媚富贵,遍诸侯之后宫。”《史记·货殖传》说得更为清楚:“越女郑姬,设形容,揳鸣琴,揄长袂,蹑利屐,目挑心招,出不远千里,不择老少者,奔富厚也。”
发表于怀化日报:边城晚报2013.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