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手杀死儿子的母亲还是好母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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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瘫儿母亲生存理解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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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群凤经受了13年的煎熬,又亲手制造了一出人间惨剧,她可以得到宽恕吗?还是该得到杀人者应有的惩罚?在这个人世间,像韩群凤一样的人又是如何生活的呢?
这是新浪新闻中心调查的导言。话题是,你如何看待母亲溺死双胞胎脑瘫儿?
我如何看待?我想我同情她,我也理解她。
韩群凤辞去公职照顾双胞胎脑瘫儿子,不可谓不尽心;韩群凤顾保姆照顾脑瘫儿不可谓不尽责;韩群凤花掉一百多万,以致卖房子为脑瘫儿治病不可谓不尽力;韩群凤不肯接受亲友建议放弃治疗小孩,兄弟姐妹也与韩群凤疏远了往来,不可谓不竭尽全力……
是不是慈母,我们再来看韩群凤杀死孩子的目的,以致实施的手段。韩群凤是为了孩子而结果了他们的生命的。口供中她说“从2010年11月开始,我很害怕出门,很不愿意见到人……我一年比一年老了,力气也比以前差了,心里一直在想不好的事,担心万一我有事,没人照顾他们,万一丈夫累了不理我们怎么办……”
我想,吃安眠药昏睡后,再放入浴缸,是为了减轻孩子的痛苦。
我理解韩群凤做为母亲的心愿。尽管脑瘫几乎治不好,她也竭尽全力去努力。她希望她的孩子在这个世界上能生活得好一点,哪怕好那么一点点!但现实很残酷。她的孩子怎么治疗也是不能自理的脑瘫儿。她还想到了孩子们的将来,她们夫妻去世后,孩子将怎么办?与其悲惨地活在这个世界,不如让生命就此打住。只有负责任的母亲才会考量这么多。
让一个生命死,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这里面最受心灵折磨的是韩群凤。别人是不会成全你这个事的,但母亲韩群凤是不能回避任何事情和情节的。
我觉得韩群凤很伟大。她非常清楚她做这个事意味着什么。从法律上,她是个杀人犯,从良心上,她也过不了心灵的关。这又是个没得跟谁商量的事。她还那么年轻,也没有什么疾病。但是她是母亲,13年的煎熬之后,她甘愿为儿子陪上自己的性命。她不下地狱谁下地狱?这就是她和她孩子的命。外人都是说说而已,你能替代得了人家的万一吗?谁能改变了她们娘仨的命?
我不认为韩群凤是精神异常杀人。丈夫联名一千多人为她求情,要求法律从轻处罚,网友也有几十万为她求情。精神病司法鉴定部门最初也为韩群凤做了一份司法鉴定,认为韩群凤在案发时确实受到了抑郁情绪的影响,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然而,精神鉴定部门称,韩群凤案发时能够缜密地制订完整的计划,对作案时机、工具慎重选择,作案前排除一切阻挠因素,可见其存在辨认能力。
我也是认为韩群凤是在非常清醒的状态下实施的一切。……把孩子们处理了,韩群凤喝下了农药。做完这一切,她给丈夫发了短信:我们睡下了,莫要打扰。我认为这一切都做得缜密而决绝。她是抱定了必死的决心的。我不希望用牵强附会的东西为韩群凤开脱。她不需要。
我主要还是觉得任何的人,都是局外人,还是不要妄加评论别人吧。别人的不幸你替代不了,别人生存的艰难你也体会不到,别人的心思你也许不懂……这个世界都多一份理解吧。就像韩群凤的丈夫对着镜头哭着呼吁的那样:这个世界对她们多一些关爱吧!
我倒是觉得,还是多关注些韩群凤们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状态吧。韩群凤并不是悲剧的制造者,她是受害者。假如生活在一个缺少爱的世界,对谁都是可怕的。对那些有难事的人,活着恐怕就是个恐怖的事情。
是的,大家可以有多元的认识:
有网友问:“母亲照顾儿子是很伟大,但是她累了就杀了他们,她之前标榜的母爱到哪里去了?”
有专家说:“从犯罪学角度而言,一定程度上,韩群凤本人也是受害者。”
有律师言:“毕竟她非法剥夺的是两个人的生命,无论这两个人是脑瘫或生命垂危的人,她都没有权利这么做。”
有一直照看脑瘫儿的母亲现身说法的:“再辛苦,也绝不放弃”
……
从法律的角度,她也许没有权利结束别人的生命。只是这个生命是他的儿子。法律能让人有生的权力,但我觉得死也是一种权力。当行为人行使不了这权力时,只有母爱能让生的苦的人实现死的权利。活活不起,死还死不起吗?文革那时候可真是死不起,什么“自绝于人民”。我想那个时代过去了吧。
我只是自己认为:我理解韩群凤。韩群凤是个好母亲。
我认为,母爱比法律包涵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