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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资金进入“社区养老”

(2011-06-16 14:59:12)
标签:

吴焰

长期护理保险

中国人保

保险机构

保险公司

杂谈

分类: 养老事业
    我国目前仅有各类养老机构38060个,拥有床位266.2万张。这个数字与1.78亿的老龄人口相比,无疑是“杯水车薪”。据民政部门调研,在上海、浙江等地,增加一张床位即便不算土地成本,也需要16万元。按照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各类养老床位数30张计算,共需要新增床位400多万张,仅此一项,保守估计需要投资超过4000亿元。由此可见,光靠增加养老院、建造福利机构来应对老龄化,还远远不够。为此,一种养老社区运作模式开始进入人们的视线,与机构养老相比,该模式似乎更符合中国的特殊情况。

  “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公司总裁吴焰建议,应支持保险资金积极参与养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制定出台保险机构投资养老实体的具体管理办法,在土地出让和建设使用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措施,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社区。“建议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等级标准,明确相对应的行业准入门槛和服务规范。可以考虑将保险资金投资养老社区作单独投资类别管理,根据各类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规模、资金管理能力和经营历史情况等,对该项投资比例实行差异化、弹性制管理。”

  统计数据表明,老龄人口发病率尤其是慢性病发病率是社会平均水平的2-3倍,对健康保障服务的需求是一般群体的3-5倍。吴焰表示,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既能形成养老服务与养老保险的有机对接,又可以充分挖掘保险企业在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资源管理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增值服务,延伸养老产业服务链,有效缓解老龄化社会的压力。

  另外,吴焰还建议,可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的税收优惠力度,例如,可以根据养老服务机构的类别和等级等,减免或缓征其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对开办长期护理保险业务、提供健康管理服务的保险公司和相关从业人员,给予营业税和所得税减免;对机构和个人购买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给予税收减免、递延纳税等政策优惠。

  针对国外一些城市“以房养老”的案例,吴焰表示,可鼓励保险企业根据我国国情,加大对城乡居民个人保险保障模式的研究,将商业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结合起来,精心设计提前与养老社区服务相衔接的、能够切实满足不同年龄阶段上的老年人实际生活需要的保险产品。

  据悉,目前中国人保正在论证“反按揭”养老保险的可行性,该产品由投保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按月向投保人支付给付金,直至投保人死亡,保险公司收回该房屋,进行销售、出租或拍卖。

  中国人寿总裁杨超则在自己的提案中表示,目前我国养老产业发展存在着作坊式、规模小、服务差、配套弱、投入少、无标准、缺监管等问题,因此要推进养老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他建议,政府应引导长期性资金投资养老社区建设。“投资养老社区存在着投资规模大、回收周期长的特点。政府可出台相关政策,在国家财政拨出部分资金的同时,引导社会资金特别是长期性资金投资养老产业,一方面创新养老产业发展的融资手段,另一方面开辟社会长期资金的有效投资渠道。”

  除此之外,还应加大对养老产业的监管力度。“发达国家对于养老产业有严格的监管政策和较高的检验标准。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对养老市场予以规范,对于养老机构的医疗保障、医疗护理体系,也没有资质认定和监管,导致市场处于一种不规范状态,老年人难以得到有效的养老服务。”因此,国家应根据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差异,尽快研究并出台养老产业的准入标准、养老社区的建设标准、运营管理标准和动态评估机制,保障养老产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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