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同性恋、婚姻、生活的选择(吕频)
(2011-03-01 09: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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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婚姻生活选择制度杂谈 |
探讨同性婚姻是否该合法化前,我们需先弄清婚姻制度
性别平等不仅意味着男人与女人、异性恋者与同性恋者之间权力关系的调整,还意味着个人与社会之间就生活选择及其背后的文化和制度的重新交涉。在这种交涉当中,婚姻该被看见的不仅是它的权利属性,还有它的制度属性,而这两种属性是不可分割的——如果说权利是一扇被敲打的门的话,那么制度就是门背后的房间。在仍站在门前的时候,我们或许就有必要考虑,自己是否真的喜欢那个房间,如果问题在此的话,那么它就不仅是针对同性恋者的。
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异性间的结合,起于财产在父系血缘间传承的需求
婚姻制度的起源已经模糊在历史的迷雾中。按照恩格斯的说法,这种制度的建立与“现代意义上的个人的性爱”毫无关系,而是起于财产私有、男性统治和财产在父系血缘间传承的需求。因此,婚姻从一开始就是异性间的结合,其异性恋特性与其作为父权制基石的功能是一致的。
男人女人通过婚姻获取资源,同时也被其束缚着
婚姻之为制度意味着它绝不仅是个人事务,而是一种社会安排,男性和女性通过结成一种高度性别化的生活合作关系而获得或承担同样高度性别化的社会责任、地位和资源。婚姻曾经是绝对强制的,特别是对妇女而言,当代婚姻自由的指向是允许不婚、离婚和自主择偶,从而削弱传统婚姻制度的束缚。但允许并不等于支持,婚姻制度的束缚仍然根深蒂固,甚至还通过与许多新的政策和文化的结合而得到了更生,例如生育政策、土地房屋社会福利的分配政策,家国同构的主导和谐文化,和随时随地贩卖浪漫爱的市场文化。然而与此同时,婚姻制度又已是千疮百孔,因为它早已不能再承诺白头偕老的忠诚稳定,而弱势一方、往往是女性很容易因被背叛或离婚遭到伤害。
同性恋者真的需要婚姻,还是收编同性恋者只是婚姻制度要维持下去的行动?
那么,同性恋者真的要投靠婚姻制度么,在这种制度的内涵没有改变的时候?其实,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潮流,未必不可以解读为面对同性恋者的外部挑战,婚姻制度为继续自我维持而发起的收编运动。玫瑰、戒指、婚纱,当同性伴侣搬用异性恋传统的浪漫爱仪式装点自己的婚礼的时候,或许就已经开始走出了被收编的第一步,而下一步或许有可能只是建立一个逃避压迫的私人空间,和某些幸运的异性恋已婚者一样。这是美国女权主义思想家贝尔·胡克斯指出过的现象:一旦在现存社会结构内获得了利益,就不再考虑变革了。
同性恋者大可选择在婚姻制度之外,探索一种新型的相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