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有文说,一名82岁的老兵下水救了一名50多岁的女人,因老兵希望媒体将自己宣传一下,而使这名女人生了气,于是质疑老兵的救人目的。这还不算,女人的女儿还把老兵的非分之想传到网上,希望通过网民的讨伐来把老兵搞臭。
看过这篇博文,我的心里阵阵作痛,眼眶里酸酸的想流泪。
不知从何时起,在我们身边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见死不救的现象,这自然是令人心寒的事,因而也不断有声音对见死不救者进行批判声讨。毫无疑问,这种批判和声讨是对的。是必要的。可是,人们是否发现,在出现见死不救的现象的同时,也出现了知恩不报(甚至是连知恩也做不到)的现象。后者是否也该受到批判和声讨呢?
以这位被救的女人为例,我们评评这个理。人家80多岁了,下水救你,那是冒了丢掉老命的危险的呀。如果人家像别人一样,对你的落水视而不见,你是否会有驾鹤西游的危险呢?如果你真的被淹死了,那将是多大的代价呀?人家救了你,那是恩同父母呀!那是再造之功呀!那是无论花多大代价去报恩都値得的呀!可是你呢?人家仅仅要求自己的行为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许,你就生气了,你就要恩将仇报了,你就把自己在水中高呼救命时的一切都忘了。该吗?还有你那个狗屁不通的女儿,真狠得了心下得了手,把母亲的救命恩人贴到网上去挨批,良知何在?人心何在?人性何在?我感到心酸的是,幸亏老兵收入不菲,若换成进城打工的穷人,你这一贴就把他打入企图贪财的小人堆里了。残忍呀!你可曾想过,救命之恩,那是仅次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大恩大德了,你就这样来对待吗?
你们母女可曾想过,如果你们二次遇事,老兵还会去舍身相救吗?其他人还会去效法老兵吗?
网友们,同袍们,请容忍我说一句疯话傻话:让知恩不报的白眼狼们见鬼去吧!
网友们,同胞们,请允许我举起右手,向82岁的老兵致以崇高的敬意!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