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自恋”
(2011-04-25 20: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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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胡特自由意志自恋性人格自我实现人类杂谈 |
分类: 心理文集 |
流水飞扬:按科胡特的自体心理学来看,自恋的确是这个时代青年人的普遍症状。自恋的确不是贬义词(就其日常用法容易招致误会),健康的自恋则是我之个体在有限和必然的世界中运用自由意志自我实现的过程。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恰恰是褒义词,不仅对抗死本能无可厚非,甚至某种角度来看这种生命活力导致的创造和个性张扬正是自我价值的体现。
海明:自恋就是依附感的缺失或溺爱的泛滥所形成的性格特质。表现为我爱,我能,我想,我要或以虚假自我(以自我清空的方式来迎合别人,或以自我毁灭的方式满足需要)呈现给别人完美状态等等。自恋不仅是现代人的表现,而且是整个人类存在的本质!按照科胡特的观点,人类存在的本质就是自恋。也就是说自恋性就是人的存有性,这听起来似乎是对人类自身的嘲笑和讽刺。但事实就是这样,人类通对过强烈的生本能的执着无时无刻不在对抗自然死本能,人类通过建构确定性的存在感(比如买保险,大房子,好车,吃好药,注重科学等等)来对抗自然之无常变化性,这一希望生命常存过程的自我保护策略即是自恋。按照徐均的观点,生命自我保存的特性与自然的无常规律构成了二元冲突,但通过内观发展的“正念系统”能够帮助人类理解生命的实相——三法印(无常,无我,苦),人类就有可能欣然接纳生命的无常性,二元的分裂对抗被弥合为一元的和谐世界,人类的自恋被修正为“平常心”。所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存在的焦虑几乎都是来自自恋机制,这也是我之所以在《内观呼吸》的录音http://www.tudou.com/programs/view/vGTCIuQx5IQ/中所提到的“念死无常”的正念训练:“当你相信下一刻会死,你就会每一刻活,你就会很轻松,将我们经验过的想法和记忆全部抛弃。”
自恋人格障碍的形成是由于父母的某些心理议题,比如父母意见不一,父母不尽心,或父母自我中心,父母的意志高于一切等等,孩子在此期间得不到充分的支持,情感脆弱的孩子就会因自我的外在表现而受伤,我们称为“自恋性创伤”,为了弥补这种创伤,孩子就以虚假自我(比如自大或我能,比如通过自我清空的方式来迎合别人,呈现给别人完美状态等等)来满足父母的需要,避免被抛弃。我们很早开始就把自己真实的想法和感情(比如愤怒,自主权力)从意识层面上分化出去,并致力于通过虚假的自我来获得别人永久的赞赏,通过虚假的自我来加强我们的脆弱的自尊,就象我以前那样。
人本主义取向的看法,如弗兰克导师所提出的“求意义的意志”,我以为确实是最高意义上的自恋概念,这一概念代表了生本能的这一希望生命常存过程的自我生存潜能。正如弗兰克通过对自己集中营中的经历,以及对大量临床病人的观察发现:人要活下去,必然要有某种意义的支撑。在发现生命意义的过程中,得以粉碎存在的空虚感和存在的孤独感,实现自由意志。但这个发现生命意义的过程并非对抗自然死本能而趋于自我实现的过程,更准确的讲,是发现内在的自由过程(自由意志),而趋于自我超越。这一点非常符合内观的精神,弗兰克把这种内观能力称之为“可以超越自己的有限的生存,达到一种“精神理智”的特殊境界。”
我以为“自我实现”的过程带有对抗自然死本能的味道,而“自我超越”是在接纳和允许自然死本能的有限和必然的客观环境基础上,进行内在探索,内在超越获得内在自由(自由意志)的过程。有点由“有”趋于“无”的味道,而运用自由意志趋于自我实现的过程,有点由“无”趋于“有”的味道。如果说“无”的意义是化生出“有”,那么“有”的意义就是返归于“无”。
按胡科特的观点来看自恋其实就是人类的一般本质,每个人本质上都是自恋的。自恋是一种借著胜任的经验而产生的真正的自我价值感,是一种认为自己值得珍惜、保护的真实感觉。也就是说一般个体的自恋并不是不健康的,而且我们整个社会也是允许适度自恋的,而只有个体过度自恋并超出了社会对于自恋允可的范围那才是不健康的。
按巴史克观点来看自恋是对于自我胜任感的体验,而这一获得的回路开始于大脑的期待型态,然后进行下一步的实施决定,再后付诸行动的实践——当个体在实际世界中实践后,会得到反馈,这一反馈则再次输入大脑,然后大脑将此信息与之前的期待型态配对。如果输入信息与之前的期待型态配对成功,则个体就可能立即获得自体胜任感的喜悦;如果不能配对成功,大脑就会再次决定、计划行动、实践,然后又反馈大脑以求得配对的成功。如果反复没有办法获得成功,大脑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或修正期待型态、或修正决定、或修正行动方式等方式来使自己,当然也有可能这一修正仍然是无效的或者是失败的,则个体就可能会放弃这一回路构成,而以别的方式替代,也有可能彻底放弃。这时候,不合适的回路调整就可能直接引起自恋的失败——无法获得自体胜感或自我价值感,因此就会产生自恋失败时的暴怒及焦虑,当焦虑过于强大或者失败时,则个体会体验到消极的防御——抑郁。
按马勒的观点来看自恋性人格障碍的形成,在科胡特看来,可以追溯到童年的婴儿时期,按照客体关系理论家马勒等的研究,这一障碍大约形成于一岁半到三岁之间。科胡特认为,每一个个体在其婴儿期都是有自体自大、夸大倾向的,例如婴儿稍稍得不到满足就会大哭等等,在婴儿的心理世界中,他或她是全能的上帝。当这一上帝由于被养育者(自体客体)所满足时,则获得快乐。如果不满足,则因为自己的全能感遭受挫折无法实现而暴怒。这一不被满足的情况其实是在婴儿养育中经常偶然发生的,但如果养育婴儿者是长期的如此对待婴儿的,也就是说婴儿是长期无法得到夸大的自体自恋满足的,不能与内部期待配对成功,则婴儿将失望于外在,大脑则据实际情况放弃这一正常的养育被养育的循环回路构成,而以自体幻想性循环回路来替代补偿这一自恋之需要。这样的幻想往往是阻碍了自体了解正常自恋的现实性,而超出常人所能接受的范围而形成自己独有和过分的自恋,于是就会有以上自恋性人格障碍的类似夸大性格的表现。
按徐均的观点来看人类通对过强烈的生本能的执着无时无刻不在对抗自然死本能,人类通过建构确定性的存在感来对抗自然之无常变化性,这一希望生命常存过程的自我保存策略即是自恋。
生命自我保存的特性与自然的无常规律构成了二元冲突,但通过内观发展的“正念系统”能够帮助人类理解生命的实相——三法印(无常,无我,苦),人类就有可能欣然接纳生命的无常性,二元的分裂对抗被弥合为一元的和谐世界,人类的自恋被修正为“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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