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现,刘丹青第4次剽窃我的文章。
刘丹青发表于2015年2期《方言》上的一篇文章,题目为《吴语和西北方言受事前置语序的类型比较》,从选题、用例和结论都高度雷同我发表于2008年6期《民族语文》的文章,题目为《汉语方言语序变化的两种动因极其性质》,然而刘文根本没有提及我的文章。我的文章比刘文早发表6年,两文则有下面的重要“共同点”:
(一)刘文与石文的选题和例证一致:都是把东南方言和西北方言分为两大类型,对比它们的语序类型差异。
(二)刘文与石文的思路一致:都认为西北方言的语序的特点来自周边SOV语言语序的影响,东南方言则是汉语内部发展的结果。
(三)刘文与石文结论雷同:西北方言具有典型的SOV语言特点,东南方言则与此有本质的差别。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刘丹青在其2001年4期《方言》上的《吴语的句法类型特点》则认为,吴语具有向SOV语言发展的趋势,这与他2014文章的观点不同。而刘2014年的文章观点则与我的2008年这篇文章相同。
此前,我已经指出,刘丹青起码有3篇文章都“雷同”我在他之前发表的文章,同样,尽管刘的观点和例证与我的文章高度一致,但是刘则压根儿不提我的文章,以自己独创的形式发表。这3篇文章分别是关于(1)结构助词“的”从指代词的语法化、(2)双宾结构和(3)“有+
名词”的程度用法。
我2008年的文章涉及到刘丹青(1997)所描写的方言现象,在我的文章后的参考文献中列举出来。
有人会觉得,刘丹青既然已经3次被揭露剽窃你的文章,难道还会再次剽窃你的文章吗?这就是你不了解小偷的习性。警察抓小偷的时候,小偷还会顺手把警察的钱包摸了,因为小偷已经习惯此道了,连自己都无法控制自己了。
现在大家可以明白刘丹青何以要疯狂封杀我的文章的原因了吧,因为他怕别人看到我的文章,就会发现他的文章“灵感”的来源,不再认为他的文章是独创的。现在刘丹青身兼语言所所长和《中国语文》主编,可以说在汉语学界权极一时。我手头虽然没有任何制衡他的权力,但是我可以打羽毛球锻炼好身体,把与这种邪恶势力斗争作为毕生的事业。
刘丹青的行为既违反学术规范,又丧失学术道德,让这种人掌控汉语学界,大家去想想会是什么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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