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刘丹青发表在《中国语文》上的这篇17页的长文,就如同在中国的一个国家级医学刊物上看到一篇农村神汉写的“巫术”文章一样的感觉,就是说刘丹青这是尝试把“现代医学带回古代的巫术”。如果刘丹青这篇文章是农村某位“民科”语言学爱好者写的,我还可以理解,这可是出自堂堂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所长的雄文呀!对于刘丹青这样的行为,很多人是不敢言,还有一部分人是看不出问题,当然还有一部分是拍马溜须者。所以,评“刘氏语言库藏类型学”这个历史使命就光荣地落在我的肩上啦。
1、刘丹青的“马太效应”
“马太效应”指的是社会上两极分化现象,强者越强,弱者越弱;富者越富,穷者越穷。如此等等。
刘丹青显然理解错了这个概念,到了他这里则成了“越常用,越显赫;
越显赫,越常用”。这就好比说,“越有钱,越富有;越富有,越有钱”,这话等于没说,只是同一个意思用两个同义词说了两遍罢啦。最关键的是,马太效应说的是“两极分化”,难道语言中也存在这种现象吗?
然而,话又说回来,如果语言中真存在所谓的“马太效应”,那么刘丹青在文章中所谈的“显赫范畴”诸如“了”、“的”等压根儿就不会产生。结构助词“的”产生于唐代后期,那时候非常罕见,整个唐代的文献中只有很少的这种用例。体标记“了”到宋初才成熟,它的体标记用法刚开始的例子也非常少,远不及一般的常用词。所有的语法标记在开始的时候都是非常少见的,如果按照马太效应,语言就不会出现新的语法标记,只会有在原来标记上的语法扩展。
另外,按照“马太效应”,上古汉语的“之”、“也”、“于”是不会消失的,因为它们是那个时候使用频率最高、最显赫的虚词。
说白了,刘丹青的观点就是来自幻觉式的感受,没有任何学术研究的成分。我过去20年来一直从事汉语语法演化研究,最近出版的《汉语语法演化史》全面反映了我这一工作。下面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一)语法标记的产生和发展都不是孤立的,而是往往与当时的整个语言系统有关。在当时语言系统的强大推动下,一个词汇会语法化为一个语法标记,由少变多,最后普遍使用起来。结构助词“的(底)”就是在量词系统建立时所产生的类推力量的推动下,由其原来的指代用法发展成为结构助词的。
(二)使用频率高的词具有双重的功能,一是把古代的语法特征传下来,二是新的语法现象最容在它们身上产生。比如,现代汉语的名词是不能重叠表遍指的(*马马、*书书),然而“人人”、“事事”则可以,这是因为大约1500年之前,在汉语还没有量词的时候,汉语有一条语法规律,即单音节的名词可以重叠表遍指,后来量词出现后就把这条规律“夺走了”。因为“人”和“事”属于使用频率最高的那几个名词,人们天天都在用,所以就把那时的规律保留到今天。英语的代词具有主宾格区别,这也是因为它们的使用频率高而保留了古英语的特征。
新语法现象必须在使用中产生,频率是促使语法化的语用因素。Joan
Bybee等做过这方面大量的研究,发表过不少文章和专著,我的论著也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刘所长一天到晚只关心“名利”二字,自然就不知道这些啦。
2、刘丹青的“物尽其用”原则
刘丹青的眼睛只盯着一些语法标记的多功能性,所以“倡设”了“聚合经济原则”——“物尽其用”。我简单讲讲几个事实,看看刘所长是怎么看的。
现代汉语的被动标记至少有四个“被、叫、让、给”,“被”有2000多年历史啦,“叫”和“让”最近几百年才产生,“给”就是几十年的时间。问一下刘所长,这算不算“经济”?它们是在什么样的“物尽其用”的动因下产生的?
此外,大约在1300年前,“将”由动词语法化为处置式标记,大约过了100年后“把”也发展成了处置标记,这两个标记在汉语中共存了1000多年,同样一段话既有用“将”的句子,又有用“把”的句子。过去一两百年里,“拿”和“管”(山西人管土豆叫山药蛋)也发展出了处置式用法。问刘所长,这符合你的“物尽其用的经济原则”吗?
刘丹青只看到了语法标记的多功能性,没有看到问题的另一面。一个语法标记能发展出多少功能是有限制的,是很有规律的,绝对不能任意“扩展”。比如,从跨语言的角度看,判断词“是”可以发展成焦点标记、强调标记、对比标记,但是它没有第5个“扩张”的可能性,也不会发展出复数标记的用法。从这个角度观察语言才是学术研究,刘所长那一套就是把幻觉代替了认真的学术探讨,现在“有钱任性”,刘所长这是“有权任性”的做派。
如果刘丹青和吴福祥二位还对学术有点“感情”,而不是把人生纯粹定位成追名逐利,就不应该怕公平竞争。如果你们愿意“同台演出”,同刊物发文,甚至网络讨论,我随时奉陪。采取鸵鸟政策,掩耳盗铃,封杀污名化对手,这些做法对自己对学术发展都是不利的。只有公平竞争,学术才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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