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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德载物”之“德”非关“道德”  ——清华误解自己校训(五)

(2014-03-26 08:52:04)
分类: 文化、历史与文学



 

         造成误解古文的常见原因之一,是用今天的词义来理解古文的意思。

         几乎所有的人,包括梁启超、清华人和其他人,都把“厚德载物”的“德”理解为“道德”或者“品德”。大家知道,“道德”是一种社会现象,指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做事原则。

         然而,《易经》中的“德”并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事物现象的“特质”、“本性”、“属性”等。所以在《易经》中才会有“天德”、“地德”、“龙德”、“君德”等说法。例如:

 

         1用 九,天德不可为首也。

    2)龙德而正中者也。

    3)易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君德 也。

    4)飞龙在天,乃位乎天德。

 

         《易经》中有三处谈到“地德”,它共有三个特性:一是“厚”,如例(5);二是“无疆”,如例(6);三是“方”,如例(7)。“坤”为“下”,指“地”。

 

         5象曰: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

    6)彖曰: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7)文言曰:坤至柔,而动也刚,至静而德方,后得主而有常,含万物而化光。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例(6)的“坤厚载物”,与“厚德载物”的意思几乎一模一样,都是指大地的特性,意为“大地宽厚而能承载万物”,与君子的道德修养毫无关系。

         所以,如果把“厚德载物”理解成“君子”的道德修养,那就与原意大相径庭,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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