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教育、科技和创新 |
其实,科研经费的贪腐问题由来已久。前几年上海交通大学的陈进事件,国家给了他一个多亿来研究计算机芯片,他竟从美国购买来人家的芯片,磨掉人家的商标,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来搪塞。后来他只是被勉掉了官职,没有人去追究法律责任。
据说,国内不少大学为了鼓励老师们申请课题,规定把申请来的科研经费10%给个人。理工科上千万的课题很多,那么1千万的课题个人就能拿到100万,1亿的课题就能得到1000万。大概10之前,国内一所知名大学的人申请到2千万课题,学校给了他200万,自己到知名风景区买了一套别墅。正是因为科研经费有利可图,所以“跑经费”也成了中国高等学校的一道风景线。
大学与申请到科研经费的老师往往是“互利互惠”。大学不仅可以从科研经费中获得声誉,而且也从科研经费中“提成”管理费。更有甚者,大学挪用科研经费来搞建设,致使科研人员根本无法搞科研。我认识上海某知名高校的一位朋友,他申请到一个1000余万的大课题,然而学校告诉他学校建设需要这笔资金,暂时挪用一下,致使这位老师多年无法开展课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