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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毓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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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窃科研经费不算贪腐”

(2013-10-14 10:08:25)
分类: 教育、科技和创新

 

    10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部长万钢对科研经费“恶性问题”连说两个“愤怒”,并表示“痛心”和“错愕”。

其实,科研经费的贪腐问题由来已久。前几年上海交通大学的陈进事件,国家给了他一个多亿来研究计算机芯片,他竟从美国购买来人家的芯片,磨掉人家的商标,作为自己的“研究成果”来搪塞。后来他只是被勉掉了官职,没有人去追究法律责任。

据说,国内不少大学为了鼓励老师们申请课题,规定把申请来的科研经费10%给个人。理工科上千万的课题很多,那么1千万的课题个人就能拿到100万,1亿的课题就能得到1000万。大概10之前,国内一所知名大学的人申请到2千万课题,学校给了他200万,自己到知名风景区买了一套别墅。正是因为科研经费有利可图,所以“跑经费”也成了中国高等学校的一道风景线。

大学与申请到科研经费的老师往往是“互利互惠”。大学不仅可以从科研经费中获得声誉,而且也从科研经费中“提成”管理费。更有甚者,大学挪用科研经费来搞建设,致使科研人员根本无法搞科研。我认识上海某知名高校的一位朋友,他申请到一个1000余万的大课题,然而学校告诉他学校建设需要这笔资金,暂时挪用一下,致使这位老师多年无法开展课题研究。

    官场有人贪污几百万、上千万,就属于大案,要判刑。然而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因为贪腐科研经费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里似乎存在一个读书人的“特权”,这里套用孔乙己的一句话,让大众来反思。

    “窃科研经费不能算贪腐……窃科研经费!……读书人的事,能算贪腐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社会一片同情心:校园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科研经费的贪腐现象折射出的更严重现象是,科学求真精神差,甚至严重扭曲,贪图功名、奢靡之风严重渗透到了学术界。这是妨害中国学术进步的障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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