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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孔庆东《韩寒的世界》的三个问题(二)

(2012-05-12 00:43:11)
标签:

杂谈

 

        孔庆东先生的第二个问题:为什么笔墨官司不宜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

        “笔墨官司”是一个非常含糊的概念,并不是关于所有文字记录的东西的争论都是属于同一性质的,因此要区别对待。

         下述现象是司法部门难以断定的,不构成犯罪,不宜用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

 

第一、文学作品的质量问题。比如有人批评你的作品很差,这是读者的权力,作者就不宜用“侵犯名义”来起诉。

第二、对作品的内容提出质疑。一个人买了一部作品,那么这部作品的一切就属于购买者,购买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判断对内容进行批评、甚至质疑,包括对内容的虚假性、欺骗性提出质疑。只要质疑证据不是凭空捏造的,作者只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但是质疑者并不构成任何的“侵犯名义”。

        下属情况是属于犯罪范围,司法部门应该介入,而且必须介入。一旦事实弄清,就必须予以法律制裁

第一、就像消费者买到假商品要投诉一样,一个读者发现书的内容是虚假的,比如借用一个成名作者的名义,借机销售其他人低劣的作品,用以骗取钱财。

第二、用诲淫诲盗的内容,诱使小孩购买,并教唆少年儿童如何躲过父母、老师,购买这些书籍,背地里看这些书籍。

第三、特别是涉及儿童色情的书籍,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任何国家都是要严厉打击这些犯罪活动的。署名“韩寒”的《光荣日》就是一部典型的儿童色情文学作品。

第四、涉及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

第五、内容涉及人身攻击,制造社会动乱,反文明反进步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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