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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漪泛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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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器官”那些令我揪心的事

(2012-05-22 22:19:26)
标签:

新加坡

感觉到

器官

心术

生命垂危

杂谈

分类: 随感随写

《心术》中有一幕久久地回荡在我的脑海:南南因为肾衰竭生命垂危,最终获救是同龄孩子的意外离开而巧得肾源。

南南曾在第一次失去机会,家庭难以接受失去儿子的痛而不能接受捐献器官。第二次,因为那家人的“豁达”,同意了。在这么紧迫的时间里,顶受着失去女儿的巨痛答应捐献器官,这样的大仁大爱,凛然风范着实令我们钦佩,敬仰!一条生命的挽救需要另一条生命的失去,这样“生命的交换”令我们感觉到残忍,令我们感觉到心疼。

然而,在无法得到“器官”的那些岁月里,生病的家庭是否会诅咒某个地方能够发生个意外让一个生命离去?是否因为另一个生命的陨落而窃喜?这些“生与死”的较量,在无情地考验着人们……

记得剧中一位医生说过“在新加坡任何一个生命在死后任何一个器官都可以捐献。”有的时候想想,死都死了,为什么不能把身上有用的器官留给那些因为无法得到器官而无法活下去的人呢?

入土为安,始终我们的传统,我们无法接受人死了还要经受痛苦、挨一刀,少颗肾,缺个角膜等等,就好像生者的我们难以接受自己缺胳膊少腿的事一样,死了也要完整,死了也有灵魂,或许在某个国度还会继续生活,这样既定的思想在脑海里根深蒂固。换做是我,我也不能接受。

但是,当我看到南南重新获取生命,带着感恩的心去拜访的时候,他们没有偏激,不是怨恨,而是把南南当做了自己的女儿,他们紧紧地相拥……那个没有音效、模糊但却升华的画面,南南呼唤着他们“妈妈、爸爸”,让我们感动着。

那一刻,我感觉到“器官的捐献”其实是生命的延续,是将一个生命转移到了另一个生命上。一个生命无法救助这是事实,能够让另一个生命去延续,时时刻刻,她的身上带着她的东西,她带着一个生命,好像她还活在这个世上。她是她,亦是她,两者融为一体,不分彼此。

捐献器官,在我国没有在法律上明文规定,只是在道德上,在仁义上“规范、促就”着我们。但是我们从另一个角度去看,“捐献器官”是否也是一种美好呢?对于生者来说,能看到死去的家人的影子,是最好的安慰与思念……

                赵晓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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