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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文赤坂智障海峡导报捐献杂谈 |
分类: 时事杂评1 |
文/依恋
龙岩漳平灵地乡赤坂场村前坪自然村,一个大山里的村庄,竟然传出父亲欲活体捐献女儿器官的耸人传闻。(东南网-海峡导报)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想大家跟笔者一样,都觉得这位父亲太过狠心,虎毒还不食子,他竟捐献智障女儿?真是丧尽天良!
然而事实又是怎样的呢?不是家里人并不爱她,真的是力所能及啊。智障女儿叫陈秀文,5岁那年因高烧留下后遗症,成天嬉笑,哼唱。其父亲叫陈正试,家境十分贫寒,陈秀文吃喝拉撒都需要人料理,母亲刘美花需要给她一天换一套衣服。而陈秀文的哥哥也因为妹妹的智障而耽误了自己的订婚娶亲。其父母都已年迈,无法为女儿陈秀文养终。
其实,碰到这样的事,着实让人头疼啊!
法律当然不承认这样的“捐赠”,这是不合法的。陈秀文是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责任是保护她的合法权益,不能替代她表达器官捐赠意愿。其父去世后,监护责任也将转移到兄弟姐妹身上。
一边是道德,一边是现实,两者都是极端啊!这让陈正试一家该怎么办呢?真是难为这一家人了,据记者报道,该家乡的所有村民都赞成陈正试捐献女儿这一行为。
咱们并不能单纯地要让这家人无怨无悔地为了陈秀文放弃。父母已经为她付出了大半辈子,放弃了追求更好的富裕生活。而哥哥又迫切组建自己的家庭,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的生活的权利啊!一家人做出这样的决定,确实是“支撑坚持不下去了”,希望开启更好的生活。另外,还有一个很悲观的现实是,其父就算留下女儿,陈秀文也是被家人固定在窗户上的粗绳套住脖子,关进屋里。这样的“畜生”生活,生不如死啊!
其实,说来说去,归根结底,是咱们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国家对残疾,智障人士的保障措施不够到位,才惊现“捐献女儿”一幕。我们说,智障女儿也有自己的生命,生命如花,咱们谁都愿意为了生命而放弃权势,金钱等等,智障女儿也是如此,不用为了所谓的现实而走上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