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房价:政府不与民争利何其之难
(2010-03-21 19:4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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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物业税政府与民争利杂谈 |
房价主要是由地价推动的,这已成为了全国人民心照不宣的事实,但在中国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下,要让政府放弃土地出让金是不现实的。全国人大代表、长沙市市长张剑飞参加两会接受采访时表示,高房价虽能增加政府收益,但会让百姓增加巨大的负担,而且钱最后还是要花到老百姓身上。因此,他认为在房价问题上政府不要与民争利。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度有多高,看看一组数据就知道了:2009年,中国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总额达15000亿元,是财政收入的22%。土地出让金本质上是地租收入,并不包括在财政收入之内,所得基本归地方政府所有,其比例大致占到了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的一半。2009年,城市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过千亿的有杭州和上海,土地出让金超地方财政收入的有杭州、佛山、厦门、武汉和宁波等,其中杭州更是达到了202.4%。
另外,在地方政府结构中,收入少,支出大是一大特点。以2008年为例,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46.7%;地方支出却占到了占全国财政支出的78.7%,剩下的钱(相当于地方财政支出的44.8%)主要通过中央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来平衡。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千方百计的创收就可以理解了。土地出让金这块巨大的蛋糕,正是地方政府乐于实行“土地财政”的根本逻辑。
可以看出,要是没有高额的土地出让金,不仅地方政府的财政会受到巨大影响,连中央政府财政也会受到影响。地方钱不够了,中央必然要对地方进行更多的返还和转移。在这种情况下,张剑飞市长说的“利”不是“小利”,而是占地方财政收入近一半和中央财政收入近1/4的“大利”。可见减少土地出让金,政府在房价问题上不于民争利是何其之难。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物业税便呼之欲出了。很多人认为物业税将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笔者对此持悲观态度。因为税收负担通常会落在缺乏弹性的市场一方身上,炒房的人可能会因为房子持有成本高而放弃炒房,短期内消费者也可以暂时不买房,因此可能会引起房价的下降,但长期来看物业税自然全部落在了对住房有刚性需求的普通消费者身上。因此如果土地出让金不降下来的话,物业税就相当于把更多的钱从普通消费者那里转移到了国家财政收入。
事实上,相对于其他税种而言,物业税的收入非常稳定,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物业税非常适合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在许多西方国家都是如此。以美国为例:物业税通常由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分享,物业税在州政府的财政收入中占很小的比例,但物业税却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来源,2005年美国物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74%,其重要性堪比土地出让金对我国的地方政府财政。当然,在美国,来自物业税的收入主要用于当地的教育事业、市政设施建设、卫生服务和治安等地方公共服务。
另外,在经济高速发展而其他各种矛盾凸显的中国社会,高房价在某种程度上变成了一种转移民众注意力的良方。大家对房价关注地多,在房子问题上花费的经历多,对其他社会矛盾关注地自然就少。因此从政治角度来考虑,政府也有着维持高房价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