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前锋股改分析--转载-原创 2010-11-21
(2011-11-06 20:3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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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第一部分 S前锋基本情况:
对价方案:首创集团以拥有的首创证券11.6337%的股权(作价2.35亿元)及现金6117
.79万元置换公司全部资产及负债。首创集团以所得的公司资产为对价收购新泰克
所持公司8127万股。公司以新增股份方式吸收合并首创证券(作价17.85亿元),价格
为5.79元/股,股改公司非流通股东按1:0.6比例缩股,公司以公积金向吸收合并及缩
股后全体股东10转增6.8股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保荐机构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改进程提示:
方案公布日:
董事会征集投票起止日: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日
:
股东大会现场召开日:
股东沟通期复牌日:
股改实施上市日:
3) 参加表决前十大流通股东表决情况:
┌───────────────────┬────────┬─────┐
|
├───────────────────┼────────┼─────┤
└───────────────────┴────────┴─────┘
4) 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及特别承诺:
(1)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情况(如下股东为2007股改数据)
┌──────────────────┬─────┬─────┬────┐
|
|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巨鹏投资公司
|北京市综合投资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国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
控股股东:四川新泰克数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比例(%):41.13
实际控制人:北京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比例(%):41.13
(3)
(4)
第二部分 S前锋股改障碍和进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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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5月8日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公开资料显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28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28%,邮政局、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均出资2400万元人民币,分别占注册资本24%。但实际出资情况是:首创证券在中邮公司设立时,通过显名和隐名二种方式实际出资5200万元,占总出资比例的52%,超出了关于内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出资的最高限制比例。因此,2006年3月9日,首创证券与中泰信用担保签订了一份《代持股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首创证券作为实际出资人和股东,向中邮公司出资人民币2400万元,占24%的股份;该股份由中泰信用担保作为名义股东持有。首创证券作为股东享有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享有投资的收益并承担风险,中泰信用担保不承担任何作为股东的收益和风险。合同还约定:在接到首创证券处置该股份的通知后,应按照首创证券的要求立即办理转让及其他相关手续;且在上述股权转至首创证券名下前,中泰信用担保保证在该股份上不得设置质押、查封或其他任何权利限制。如果中泰信用担保违反上述约定,首创证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泰信用担保支付违约金。但中泰信用担保违反约定使得该股份被查封。
2007年1月,基金监管部向首创证券、中泰信用担保、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邮政局及中邮公司下发监管意见函,指出中泰信用担保代首创证券持股行为违背了股东应有的诚信义务,规避了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比例的限制,责令首创证券、中泰信用担保尽快解决股权代持问题,并对中邮公司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首创证券公司于2007年2月8日致函中泰担保公司,要求其立即解除该等查封,配合办理将24%的股权转至首创证券公司名下的相关手续,但中泰担保公司一直没有办理。首创证券借壳S前锋也就得不到批准。2008年03月,中泰担保被首创证券起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法院于2008年5月5日、2008年7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08年12月18日法院
判决如下:
一、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持的24%股权归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享有,但该权利在取得相关登记机关核准并办理变更登记前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二、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内,协助办理将相关股权变更至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登记手续。
三、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范围内,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另外,按有关要求,在2008年12月3日,首创证券与邮政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鉴于首创证券持有中邮公司28%股权,同时还委托中泰信用担保代持中邮公司24%股权,及委托持股之股权确权事宜正处在司法程序中,首创证券同意在委托代持股权经法院终审确权为首创证券所有,并完成相应公司股东名册与工商变更手续,且经批准转让给邮政局后,首创证券依据本协议向邮政局转让中邮公司5%的股权,邮政局同意受让首创证券转让的目标股权;在首创证券委托代持股权确权的相关司法程序完成后,将股权依照法定程序一次性转让予邮政局,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的规定共同办理股权转让的有关批准手续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完成后首创证券合计持有中邮公司47%股权,邮政局合计持有中邮公司29%股权。该《股权转让协议书》已报送基金监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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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后,首创持有中邮创业基金47%的股权(最初实际为52%,转让了5%给邮政局)。中泰全部退出
如下摘自证监会网站:
关于核准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修改章程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0 ] 1251 号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邮创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变更、股东出资转让及股东名称变更的申请》(中邮发字[2009]第05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的股权转让申请,对国家邮政局名称变更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后仍为你公司股东不持异议。
转让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 东 名 称 |
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1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7,000,000 |
47% |
2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
29,000,000 |
29% |
3 |
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4,000,000 |
24% |
合计 |
100,000,000 |
100% |
二、核准你公司所作的与股权变更、股东名称变更等相关的章程修改。
三、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
问题简述: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控股“首创证券”和“第一创业”
详细描述:
首创集团同为首创证券和第一创业证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首创证券46.15%的股权,持有第一创业47.27%的股权,均为实际控制人。根据证监会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与实际控制人存在同业竞争,也就是所说的“一参一控”规定。因此,S前锋在2007年1月发布的《资产重组报告书》中明确指出,首创集团要及时解决首创证券与第一创业证券的同业竞争问题。首创集团承诺:保证在合并发生后尽快通过将第一创业证券的股权转让给S前锋或无关联第三方,或通过降低首创集团在第一创业证券的出资比例,使首创集团成为非控股股东及非实际控制人的方式解决该同业竞争问题。
当前进展:障碍解决,首创集团变第一创业“控”为“参”
资料显示,第一创业成立于1997年,前身为佛山证券,原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两次增资扩股后,首创集团成为绝对控股股东,注册资本金增至7.47亿元,更名为第一创业证券。证券业协会2008年度券商排名显示,第一创业总资产为57.6亿元,排55位;净资产为25.1亿元,排36位;净资本为18.8亿元,排41位;营业收入为5.8亿元,排49位。实现净利润1.7亿元,排46位,与首创证券亏损1.3亿元相比,有天壤之别。由此看来,第一创业资质比首创证券好。
从这里看,首创可谓是壮士断腕,花了血本;如果首创借壳前锋失败,首创可就是亏大了。
3.
问题简述: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持有中邮基金(24%)和中邮基金大股东首创证券的股份(6.16%),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条,明文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问题详述:
神秘股东清仓中邮基金股权再度生变
公告称,标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地在北京,注册资本一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三只基金,截至2009年末,基金管理规模达到479亿元。管理着核心优势、核心成长和核心优选三只产品,WIND资讯统计2009年末资产管理规模在480亿元左右,注册资本为一亿元的中邮基金几乎完全符合上述条件。
2008年,成长势头迅猛的中邮基金遭遇首次股权纠纷,大股东首创证券和为其代持股权的中泰信用担保的官司让中邮基金陷入了长达两年的发行空档期。
本报记者的调查显示,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邮基金大股东存在千丝万缕联系,并且自中邮基金成立至2008年底长达两年多的时间内,还违反《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持有中邮基金大股东首创证券股份。在中邮基金连续盈率,又刚刚度过了股权之争的阶段,长安投资集团此时却悉数出手,中邮基金股权再次陡生变数。
神秘股东出手
中邮基金官方网站中对公司的股东的介绍,甚至看不到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任何踪迹。中邮基金称,其核心股东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此前中邮基金的股东方由首创证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四家组成。经过2008年股权官司之后,其股权变更为首创证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这家持股中邮基金24%的第三大股东,让中邮基金的持有人略显生疏。但是本报记者的调查显示,神秘的第三方股东与大股东首创证券和其母公司首创集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本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官方网站查询到的信息显示,这家2002年9月20日注册成立的企业,经营范围囊括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承办展览展示会;销售日用百货等。其法定代表人为侯守法。注册资本3个亿。
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称其主要业务范围涉及金融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和高尔夫球场管理三大领域。其中金融领域涉足证券、基金、期货。宣称拥有的五家控股公司和三家参股公司,其中就包括日信证券、首创期货和中邮基金。
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披露,该公司由北京日新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浩鸿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北京和深圳两地工商部门的信息显示,上述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样为侯守法。
侯守法同时也是中邮基金的董事。中邮旗下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显示,侯守法1995年12月至1996年10月在北京首都创业集团任总经理助理,1995年12月至1996年10月在北京首创期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
2008年12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就首创证券和中泰信用担保公司关于24%代持股权一案作出判决,这份名为二中民初字第01804号民事判决书显示,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样为中邮基金的三家发起股东之一。此前的2004年9月,长安集团曾参与首创证券增资扩股,为首创证券的第六大股东。
这也就意味着,侯守法和他的长安投资集团与首创集团在首创证券、首创期货和中邮基金在内的三家金融企业中,都有交集出现。公司官方网站宣称目前已退出首创证券。
但就是这样一个隐形股东,抛掉近两年净利润超过5.5亿元的中邮基金股权的举动引发外界想象。长安投资集团公司资金紧张成为外界猜疑最多的借口。
截至发稿时,本报未能联系到侯守法本人并没有对此予以置评。
违规持股疑云
本报调查显示,至少在2008年之前,长安投资集团还曾参股首创证券。而这一行为是被证监会相关法规明令禁止的。
中国证监会2004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第十条中明文规定,基金管理公司的股东不得持有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北京产权交易所列出的转让条件第5条也明确列示,中邮基金24%股权的受让方“不得持有目标基金公司其他股东的股份或者拥有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与其他股东同属一个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其他关联关系”。
2004年9月,长安集团参与首创证券增资扩股,成为首创证券的股东,出资额4000万元,占全部出资额的6.16%。
此时,距离中邮基金筹备成立尚有两年时间。
2007年1月25日,S前锋[23.69 -1.29%]公布了与首创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和股改的方案,首创证券借壳上市。据资产重组报告书显示,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已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城市动力投资有限公司。报告书称,此项转让有待监管层批准。
北京市企业信用系统显示,城市动力投资有限公司的注册成立时间为2006年8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张国胜。其主营包括房地产项目、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等。
这就意味着,前述转让行动至少是在2006年8月以后。2006年5月中邮基金成立,同为发起人的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转让首创证券股份,此时时点已过。
首创证券2008年财务报告揭开了这一转让过程的阶段性成果。该报告披露,原发起股东北京长安投资有限公司,2007年9月2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显示,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期末,仍然以4000万元的出资额,占据首创证券6.16%股权,位列第六大股东。显然,从2006年8月至2008年年底,这一转让进程至少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并未完成。
这就意味着,从2006年5月份中邮基金成立,至2008年年底,至少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内,中邮基金和两家股东方一直在违规运作。
当前进展:
首创证券自身的股权变动已经批复,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退出,其多持6.16%股权转让给城市动力(北京)投资公司,该问题已经解决:
关于核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1091号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我公司股权变更有关事宜的请示》(首证字〔2009〕6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达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对城市动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40,000,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16%)、北京达美投资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75,000,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11.54%)无异议。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修改公司章程,并自批复之起30个工作内,依法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
附件: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后股东出资
在证监会网站上没有找到该附件,根据首创证券2009年报,首创证券股东如下:
股东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巨鹏投资公司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00,000.00
河北国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5,000,000.00
按照1091号公告,6.16%刚好可以和北京长安的匹配,11.54%刚好可以和北京安鹏/北京能源投资匹配。
所以变更股权后,首创证券的股东明细如下:
股东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巨鹏投资公司
北京达美投资有限公司
河北国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动力(北京)投资公司
4.
如下是证监会2010年公布的分类结果,可以看到首创处于BB级别,而山西证券是B,兴业证券是A。
2010年证券公司分类结果(按公司名称拼音顺序排列)
注:此blog做的实在是差,分类表格老说是有什么非法字符,无法复制上来,需要的话自己上网搜索吧
注:今年106家公司中,有8家证券公司与其母公司合并评价,即华泰联合(母公司华泰证券)、恒泰长财(母公司恒泰证券)、高盛高华(母公司北京高华)、长江保荐(母公司长江证券)、财富里昂(母公司财富证券)、海际大和(母公司上海证券)、瑞信方正(母公司方正证券)、中德证券(母公司山西证券)。母公司分类结果适用于子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分类监管规定》,结合专家打分及表决结果,协会向证监会机构部提出对排名前4位、且评价小组专家全体同意将其项目在行业内进行推广的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投证券、首创证券在2010年度分类评价中给予适当加分的建议。经商证监会机构部同意,上述4家公司在2009年度分类评价中各加了1分。
比较项目 |
山西证券 |
兴业证券 |
首创证券 |
|||
1 总资产 |
1,417,120 |
42名 |
2,421,995 |
22名 |
646,921 |
71名 |
2 净资产 |
310,376 |
38名 |
483,758 |
23名 |
134,708 |
72名 |
3 净资本 |
174,372 |
59名 |
378,686 |
23名 |
101,856 |
73名 |
4 营业收入 |
136,856 |
44名 |
261,447 |
21名 |
66,343 |
73名 |
5 净利润 |
61,267 |
42名 |
110,370 |
20名 |
31,956 |
61名 |
6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余额 |
1,089,487 |
35名 |
1,797,713 |
20名 |
475,195 |
65名 |
7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 |
117,050 |
40名 |
164,165 |
23名 |
35,888 |
77名 |
8受托管理资金本金总额中位数以上排名 |
|
|
243,745 |
18名 |
|
|
9、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中位数以上排名 |
|
|
4,104 |
17名 |
|
|
10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中位数 |
117,050 |
39名 |
164,165 |
22名 |
|
|
11 营业部平均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中位数以上排名 |
|
|
4,104 |
17名 |
|
|
12 承销、保荐及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的净收入中位数 |
12,221 |
28名 |
|
|
|
|
13 净资本收益率中位数 |
|
|
32.60% |
41名 |
37.10% |
32名 |
14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增长率中位数 |
89.53% |
11名 |
|
|
|
|
15 承销与保荐业务、并购重组等财务顾问业务净收入增长率中位数 |
228.99% |
20名 |
|
|
|
|
16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增长率中位数以上排名 |
|
|
129.37% |
11名 |
|
|
17 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前20名排名 |
|
|
2,889 |
15名 |
|
|
个人判断:
1
2
3
5.
【2010-11-18】中信证券刊登转让中信建投45%股权公告
此外,公司转让中信建投另一笔8%股权事宜,正在办理股东资格申报、监管部门审批等手续。北京国资中心、世纪金源投资集团分别受让45%、8%股权;也就是说,该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北京国资将成为中信建投实际控制人,持有45%股权;汇金为中信建投第二大股东,持有40%股权;第三大股东便是此次现身的金源集团,持股8%。在转出53%股权后,中信证券仍持有中信建投7%股权。
这样,北京国资委将涉嫌违反“一参一控”?没有看到任何公开的资料印证这一点,也没有看到任何的资料说没有违反,需要找资料继续考究。
第三部分 S前锋价值评估
实施前总股本(万股):
实施前流通A股(万股):
第四部分 S前锋的两派意见和投资建议
A派:S前锋是被低估的股票,理由如下
1、先前操作不规范的硬件障碍已经被清除,三季度报告可以看到北京长运兴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走了。
2、股改已经快4年了,还怕再等4年?
3、股改方案对于小散而言是很优厚的,1送0.68,注入的是首创证券。
4、大股东实力很强,对大股东而言是资产是左手换右手,对733就是脱胎换骨的变化。
5、600733定位是首创后面的金融平台。
6、股改后的流动股本很小。
7、中信建投证券45%转让给首创证券的控股股东北京国资委,增加了无限的想象空间。
8、从盘面上,S前锋主力上只有两种可能,1、高度控盘;2、中度控盘;目前的局面是随随便便个100万就能打压2-3个点;主力一直压着不让涨,否则就不符合规定。
9、09年/10年收益为正,而且2010年行情好,预计收益会大幅增加。
B派,S前锋高估了,未来要跌,理由如下:
1、 首创操作不规范,问题多,这么长时间的都花在历史问题的整改上;
2、 特别是资质差,各类排名没有靠前的,2010年经纪业务排名从去年的73可能会降低到77,不升反降,如果不是后台硬,早就驳回了。
3、 北京国资委涉嫌“一参一控”?
个人的投资建议:
还是一句话,长线是金,前锋这个股票拿着就不能着急,即使此次股改方案批不过,基于大股东显赫的背景,会把比首创更好的资产注入,所以长线持有才能获得可观的收益,这个长线估计得要几年
2011-07-14: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quanshang/other/20110715/101110154049.shtml
根据如上连接,首创在2011年呗评为BB券商,和去年持平.国海是B类券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