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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保羅計劃去羅馬,與羅馬教會的弟兄姊妹相交,但不會長期停留;然後,請他們“送行”。這裏,“送行”的動詞“προπεμπω”,不是“送君千里終有一別”或“送君送到大門口”,而是“隨行護送”。不僅如此,這個詞屬於早期基督教的宣教詞匯,幾乎是一個專門用語,指教會對所支持的宣教士的供應。在本節,“送行”不僅是以禱告、祝福打發保羅上路,而是指實際的幫助,如提供食宿、金錢、安排旅伴、交通工具、提供旅途的指示和開具介紹信等;保羅也可能盼望有瞭解西班牙的羅馬信徒與他同行。也就是説,保羅希望羅馬教會成爲他赴西班牙宣教的一個基地。這可能也是保羅寫《羅馬書》的一個重要原因。
2)去耶路撒冷交付捐款(25-29)
25但現在我往耶路撒冷去供給聖徒。26因為馬其頓和亞該亞人樂意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27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為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28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裡往士班雅去。29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着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然而,在去西班牙之前,保羅要先辦一件事,就是把外邦信徒的捐款送到耶路撒冷。“馬其頓”和“亞該亞”的當時羅馬帝國的兩個省,即今日的希臘。“馬其頓和亞該亞人”包括腓利比、帖撒羅尼撒、庇哩亞的教會(在馬其頓)和哥林多教會(在亞該亞)。此外,捐項也來自於加拉太和亞細亞的教會(林前16:1;徒20:4)。
募集捐款幫助耶路撒冷教會的聖徒,是保羅第三次宣教的重內容之一,他在此次旅途中所寫的每一封信都有提及(林前16;林後8-9)。本來,這些款項計劃由外邦教會的代表送到耶路撒冷去(林前16:3)給耶路撒冷聖徒中的窮人,現在已決定他要冒着生命危險親自去。
“捐項”的原文是名詞“κοινωνία”與“交接”、“有分”、“團契”是同一個字。保羅用一個抽象的字“捐項”描寫一個具體的“捐款”是有寓意的:這些捐款是外邦信徒自願、樂意籌集的,是他們與猶太信徒相交的標誌,表明他們之間的弟兄之愛;這筆款項,也可看着保羅在外邦人中宣教的成果;此項捐款也意味着外邦信徒承認耶路撒冷教會作為基督教會的母會的特殊地位。
“27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為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外邦教會所欠的這個債,不是法律上的,而是道義上的。耶路撒冷的聖徒是橄欖樹上的枝子;外邦信徒原是野橄欖樹上的枝子,因信而被接在好橄欖樹上,“一同得着橄欖根的肥汁”(11:7),就是分享在福音裡完全實現了的、上帝給以色列族長的應許和祝福。當然,這個“債”不是用捐項就能還清的,但起碼表示了外邦信徒還債的心意。
28等我辦完了這事,把這善果向他們交付明白,我就要路過你們那裡往士班雅去。
“交付明白”是古動詞“σφραγίζω”,原為封印用的“印”,可直譯為“把這善果‘印了’給他們”。就像寄一份掛號信一樣,保證這款項安全、穩妥地送到耶路撒冷聖徒手中。
29我也曉得去的時候,必帶着基督豐盛的恩典而去。
保羅相信,像基督曾藉着他在東方的宣教事工中賜下祝福一樣,他也會帶着同樣的豐滿的祝福到羅馬,把一些屬靈的恩賜分給他們,堅固他們(1:11-12)。
3)保羅請求代禱(30-32)
30弟兄們,我藉着我們主耶穌基督,又藉着聖靈的愛,勸你們與我一同竭力,為我祈求神,31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也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32並叫我順着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裡與你們同得安息。
保羅在全卷書中提出了唯一一次個人請求:請羅馬信徒為他禱告。這裡可以看到,禱告是與三一上帝相交:在聖靈的引導下,奉聖子的名,向聖父祈禱。
保羅懇請羅馬信徒同他一起“竭力”:“懇請你們在代禱上,和我一同奮鬥”。真正的禱告,是屬靈的爭戰,是與邪惡、黑暗勢力的抗爭。代禱是支持宣教士的重要途徑。
保羅請求代禱三件事。
第一,“叫我脫離在猶太不順從的人”,即脫離不信的猶太人的迫害。這些仇視保羅的猶太人在耶路撒冷更為集中。早在他歸主後首次訪問耶路撒冷時,猶太人就曾打算殺害他(徒9:29-30)。在這次旅程中,當他準備從哥林多坐船去敘利亞時,猶太人又設計要害他(徒20:3)。這次回耶城,形勢將會很險惡。
第二,“叫我為耶路撒冷所辦的捐項可蒙聖徒悅納”。為什麼不求這款項蒙上帝悅納、而是求蒙耶路撒冷的聖徒約納?收到捐款,自然高興,還需要代禱嗎?是的,保羅的擔憂不是多餘的。許多持守舊約律法的猶太基督徒,不接納沒有行割禮的外邦基督徒,不承認他們是上帝的兒女。在安提阿,本來與外邦信徒一起吃飯的使徒彼得,在耶路撒冷的信徒到來後,就不敢和外邦信徒一起吃飯了(加2:11-13)。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的張力可見一斑。如果耶路撒冷的聖徒不悅納這一捐項,勢必加深猶太信徒與外邦信徒之間的不合。這不僅是對保羅過去的宣教事工的否定,而且會極大地影響他赴西班牙的宣教。所以,即便冒着生命危險,保羅也要親自回耶路撒冷,把捐項安全地交給當地的信徒。
第三,“並叫我順着神的旨意,歡歡喜喜的到你們那裡與你們同得安息。”這當然是基於第一、二件事。若保羅能免遭不信的猶太人的傷害,並使耶路撒冷的聖徒悅納捐項,他心裡的重擔就放下了,就可以歡喜快樂地赴羅馬與羅馬信徒相聚了。
三.
反思
保羅是上帝揀選的向外邦人傳福音的偉大使徒,為完成上帝的託付,他歷盡艱辛,最後為主殉道。基督教的教義,主要基源於他的書信;他與上帝的關係,也非常親密。他本章後半部分的祈求,蒙上帝應允沒有呢?
回到耶路撒冷以後,他三次獲救脫離了猶太人的私刑,一次沒有被暗殺;但他被救、脫離不信的猶太人的方法,卻是被羅馬當局監禁兩年。
《使徒行傳》沒有記載外邦信徒的捐項是否被耶路撒冷聖徒悅納,但學者們相信是被約納了。
保羅最後也確實去了羅馬,但不是按他預期的時間和方法。他赴羅馬,不是將捐獻送交耶路撒冷教會後不久,而是三年之後;不是以自由人的身份,而是作為向羅馬皇帝凱撒上訴的羅馬囚徒。
上帝的旨意是深不可測的。對保羅這樣的使徒尚如此,何況我們一般信徒呢!《聖經》勉勵信徒要恆切禱告。上帝也喜悅信徒信靠祂的心志。禱告可以不斷加深我們與上帝的親密關係。但對於在禱告中所領受的,一定要謹慎。不可輕易說“上帝對我說:‘…’”,最好留有餘地。作為上帝的兒女,我們有權利大膽地、熱切地奉主耶穌的名向聖父祈求;同時,我們也願聖父的旨意成全。注意兩者之間的平衡,不可偏頗。
保羅最後是否去了西班牙?史料記載不一。但學者傾向認為他沒有抵達西班牙。上帝雖然沒有應允保羅赴西班牙宣教,但後來,西班牙仍歸入了主的名下,成全了保羅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