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三个名词本风马牛不相及,刺客是行刺别人的,拉登是恐怖分子的头子,而律师则是为别人打官司的。只是隐约之间,觉得三者似乎有点联系。都与人命案有关。刺客是死者的第一责任人,拉登又曾是众多死者的责任人,而律师则是站在金钱的角度为刺客之流进行辩护的。
江湖喜欢看武侠,以前总以为中国的刺客都是让人敬佩的行当,大凡刺客,艺高人胆大,凭着手中剑,壶中酒,行走江湖。好不快哉。
做刺客好爽。无论是专诸,要离还是聂政、荆轲,剑光所指,无不是敌人要害。有事尽管行刺未成,也能声震寰宇,四海留名。
据说汪精卫年轻时也做过刺客,那是1910年4月下旬,自镇南关、河口诸役失败后,同盟会情绪日渐消沉。汪精卫悲愤欲绝,想以一死来激励革命。于是邀黄树中、喻培伦、黎仲实等前往北京从事暗杀。他写信给胡汉民说:“此行无论事之成否,皆必无生还之望。”“弟虽流血于菜市街头。犹张目以望革命军之入都门也”。然后一个年轻的书生带着喻佩伦、黄树中等来到北京,他们在琉璃厂开设守真影相馆以为掩护,并在东北园租赁一屋,作为集合同志的场地。最初拟炸庆王奕匡和从欧洲考察海陆军当日归国的贝勒载洵、载涛,均未得手。便决定炸摄政王载沣。为了加大炸力,在骡马市大街鸿太永铁铺铸造一个可盛四五十磅炸药的“铁西瓜”。刺杀失败后,汪精卫一心求死,大义凛然,并且写下了“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著名诗句。此时的汪精卫是被国人传唱的大英雄。
我不是为汪精卫翻案,就像当年篡位的王莽以前也做个很多好事,所以想起了白居易的那首诗: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刺客,这个曾经很光彩的字眼,有时也充满着灰色。
所谓士为知己者死,为了报答对方的诚意,刺客选择了手刃敌手的方法,不过对于要杀的人,是不是该杀,他不清楚。他清楚的是别人的吩咐,有时甚至是拿人钱财,与人消灾。
专诸刺杀吴王僚,倒霉的是吴王僚还有专诸,而起因竟是公子光想篡位,刺客不过是别人的一个棋子。为了想早日行刺成功,专诸的老娘也被逼死了。
要离刺杀的庆忌,竟然是个光明磊落的汉子,不仅武艺高强,而且心胸坦荡。阴险的公子光看着小个子要离,充满着不怀好意的笑。老谋深算的公子光为了让要离成为一名刺客,断了他的胳膊,并且杀死了要离的妻子,然后逼着要离离开了吴国,投奔了庆忌。庆忌是吴王僚的儿子,他没有想到鲜血淋淋的庆忌是个刺客,好心的收留了他。而最后,却死在了要离之手。不过要离也死了,他很羞愧,害死了一个坦坦荡荡的大丈夫。
本拉登是不是刺客,如今,他早已被美军海葬。想当年那些叱咤风云的举动,早已深深地植根于美国人民心中。九一一惨案,至今还恐怖在美国人上空。
本拉登应该是个刺客,中国人一向崇拜那些不怕强权的人物,像刺秦王的荆轲、搏浪沙槌秦王的张良。
听说药家鑫要上诉了,老实说很佩服他的勇气,在撞到人不去施救的情况下连捅八刀,还要向法院要求保留自己一条小命。很佩服这种无耻的精神,也不知道死者的冤魂会不会化为神奇的刺客结束那罪恶的狗命。
律师有点像刺客,一直觉得。端谁的碗属谁管,谁给钱,就替谁办事。有时信口雌黄,极尽摇唇鼓舌之能事,颠倒黑白、混淆是非,让罪犯逍遥法外,让死者含冤莫白,让受害者死不瞑目。
假如你是律师,就应该为弱者仗义执言,敢说真话,莫为金钱泯灭了良心,莫与奸邪者沆瀣一气,则民之幸甚,国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