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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年3月21日,星期一,探险队在密苏里河扬帆起航。由于是逆风行驶,四天下来才走了几英里的路程。于是他们只好在密苏里的最后一个白种人居留地扎营。这是一个叫做拉夏雷特的小村庄,里面有7所破旧不堪的房子。这里住着肯塔基州一位传奇式的开拓者——丹尼尔·布恩,那时他已经年近七旬,但却依旧精神抖擞,腰板硬朗,体格健壮。从这里开始,探险者们听闻了一些不熟悉的印第安部落的名字,并亲眼见到过。例如,他们曾遇到过两条独木舟,装满了“马哈国”的皮毛。《刘易斯及克拉克日记》里就记载了好多这样的小故事,是为我们这部小说之本。我们必须了解“马哈”其实指的就是奥马哈族。我们在后面还会碰到其他类似的例子,都曾被陌生人拼错过,比如,将“堪萨斯”误记为“坎沙司”和“康沙市”;至于“苏人”,竟有十三四种不同的拼法,其中最离谱的莫过于将它记为“是该死人”。
探险者们现在正身处这样一个地区,不仅对他们来说很陌生,而且对几乎所有的白人来说,都很陌生。5月31日,一个来自大奥赛奇河的信差带来了一封信,信中说印第安人已经收到了领土被割让的通知,不过他们却烧掉了那封信,对这一事实不予承认。在美国西部地区,奥赛奇族的印第安人人数最多,组织最好,如今探险者们要通过的正是这一部落地区。由于他们曾经在河附近战斗过,追猎过,因此得名奥赛奇族。然而他们更习惯于称自己为瓦伯莎人,也就是我们今天所熟悉的瓦伯许人。刘易斯和克拉克在日记中曾提及这个民族有一个奇特的传说,说它的立国者是一只蜗牛,沿着奥赛奇河岸默默地爬行,一场大洪水将他冲到了密苏里河岸上。炎热的太阳将他变成一个成年男子,虽然他的样子完全改变了,但他仍然没有忘记自己在奥赛奇的家,依旧朝着目的地继续前进。可是没过多久,他就因为饥饿和疲劳而倒下了,但他仍不放弃,这时大神出现了,赐予他一副弓箭,并教会他如何杀鹿、烤鹿以及用鹿皮做成衣服。于是他又可以继续前进了,但当他到达河边时,遇见了一只河狸,傲慢地问他是谁,有什么权利来侵犯它的领地。奥赛奇回答道这条河原本就是自己的,因为他曾经在岸上生活过。当他俩吵得不可开交时,河狸的女儿来了,她请求父亲和这个年轻的陌生人和解,并提议奥赛奇和自己结婚,一起享受这条河带来的幸福。奥赛奇立刻就同意了,他们组建了一个快乐的小家庭,不久就形成了一个村庄,后来便成为今天的瓦伯许族,或奥赛奇族。为了表示对祖先的敬意,他们从此不再捕杀河狸,因为那样做意味着骨肉相残。不过近年来,由于与白种人间的贸易往来使得河狸皮更加值钱,这些从母系亲属关系流传下来的神圣感已经明显淡化了,那些可怜的河狸也早就丧失了这种特权。
当探险者们沿着这条河流航行的时候,他们展开了各式各样的狩猎活动。他们当中的猎手在好女溪口(注入密苏里河,靠近现在的富兰克林镇)捕获了好几只驯鹿,另外还有3只熊,将它们带回营中。在这儿,他们开始寻找盐泉或是“盐蔓”,也有很多野生动物到那儿去找它们所喜爱的盐,于是刘易斯和克拉克将这个地区冠上一个永不磨灭的名字——密苏里地区的盐县。他们在这儿还发现了水牛的踪迹,偶或来到这里的商人告诉他们,这里的印第安人已经开始捕杀这些水牛,因为这里水草丰富,把这些大家伙从南方吸引了过来。
到了6月10日,探险队已经进入到了Ayauway地区境内。如今对于这个地区的名称我们有了一个更简单、更熟悉的拼法,叫做“Iowa”(衣阿华)。但在这之前,还有其他的名称,如Ayaway、Ayahwa、Iawai、Iaway等。这个一度强盛的部落如今只剩下了200余人。在刘易斯和克拉克探险时期,他们还是一个巨大的部落,拥有数百个战士,并经常与邻邦交战。这儿的猎物更多了,探险队的猎人们除了捕杀驯鹿和熊以外,还打了一只浣熊。有一个猎人给大家讲了一个有关蛇的传说,说这种蛇能够发出像火鸡一样的叫声。另一个法国船夫也证实确有这个传说,但是他们从未找到过这种叫声奇特的蛇。6月24日,探险者们在河边扎营,享用着猎人们打回来的野味。成群的驯鹿吃着生长在河边的肥沃的草和嫩绿的柳枝。切成片状或条状的肉在阳光的烘烤下很快就变干了,被称作“干肉”(jirked meat)。后来这个词被误拼为“jerked”,于是就有了我们今天所熟悉的“jerked beef”(牛肉干)。“jerked”一词是从智利语“charqui”讹传得来的,本意为晒干的肉,不过这个智利词汇是如何进入到西北地区的就不容易解释了。
本文摘自《首次穿越北美大陆》,【美】诺亚·布鲁克斯(NoahBrooks) 著,张 璘

内容简介:
1803年,美国历史上发生了一件大事:美国向法国购买了路易安那和新奥尔良。新购得的土地比美国当时的国土还要大,同时也使得美国国土连接两个大洋:大西洋和太平洋。早在交易之前,杰弗逊总统就对这片辽阔的土地很感兴趣,想找人进行探险,不过没有成功。1803年,在这桩交易签署之后,等待国会批准的过程中,杰弗逊说服国会拨款2500美元,组织一支探险队,对这片神奇的土地进行探索。杰弗逊选中路易斯上尉做探险队长,因为此人曾做过杰弗逊的私人秘书,对杰弗逊的计划和期望了如指掌。
本书描述路易斯上尉一行28人的探索过程。他们沿着密苏里河逆流而上,一路上跋山涉水,不仅考察各地的地形地貌,植被矿藏,而且考察当地的风土人情和语言。历经三年时间,路易斯上尉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完成了任务。1807年,路易斯上尉当选新成立的路易安那州州长,于是辞去了军职。
本书是一本经典文学书,但却因为其探险的核心内容,而承载了地理、历史和文化等方方面面,也可以看作是一本人文历史类的大家小书。恰到好处地提供了一个独特的角度,可以让读者清晰、生动地了解美国早期的历史,有助于梳理美国早期社会形成与发展的脉络。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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