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自己告自己的奇葩闹剧何以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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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近日有媒体报道,陕西西安部分消费者2016年通过签订内部认购合同的方式购买了一楼盘所售房屋,并支付全款。两年过去了,开发商却以当时该项目没有预售许可证为由,将12名消费者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内部认购合同无效。对此,消费者无法接受,认为开发商此举完全是由于近两年房价水涨船高,试图废止此前合同,以如今的高价重新销售。目前,当地法院已经受理涉及12套房屋的系列案件并相继开庭审理。(
笔者之所以称这家开发商为奸商,一点都没冤枉它。2年前因为钱紧就把房便宜预售,2年后看到房价飞涨,就又想把房收回来,并且无耻地自己告自己当时“
有道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笔者并不同情那12名以内部价全款预购房产的“消费者”。在明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经受不住“小便宜”的诱惑吞下“鱼饵”以致遭遇目前的尴尬境况,显然都是“自找的”。即便是当时签合同时受到开发商“最多三个月就会拿下”的蒙骗,那么随后1年多的时间为啥就不去找开发商“问问”,要求重新签订合法合同呢?只恐怕这心中的“窃喜”还久久不能平息吧。
开发商之所以敢“自己告自己”,当然知道会给自己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当然知道会受到有关部门的查处。然而在如今“老赖”遍地的境况下,声誉又值几个钱?另外,只要开发商的房子够便宜,又有几人会在意什么名誉?至于会受到怎样的查处,笔者不清楚,但笔者相信简单的“
在如此的奇葩闹剧中,最搞笑的还得数有关部门。西安市长安区房管局市场科负责人证实,2016年的确曾就紫杉庄园项目存在的违规销售问题进行过处罚,而事后开发商曾回复称已经进行了整改清退。负责人表示:“没有取得预售,他签的是内部的那个认购合同,没有在他们售楼那签,所以那个违规情况(开始)咱们就没有发现,到后来有群众举报了,然后就去问他就是有没有,他说是有。那我说那有的话,那我们就要让你立即责令你停止。第二对已经违规销售的这些房子,你要逐一清退的。要求它整改清退,在那个的时候,他给我们这当时应该有一个整改回复,就是这些都整改完了。”
好一个有关部门负责人,有群众举报就去问开发商,一切都以开发商的马首是瞻。开发商一纸整改空文,“就是这些都整改完了”。试问,有关部门为何如此“信任”开发商?为什么就不能查验一下开发商收回的违规合同?为什么就不能找部分当事人印证一下?如是,2016年就应全部解决的问题,又何至于拖到现在?
奸商自己告自己的奇葩闹剧何以上演?贪便宜的客户、不要脸的商人、不作为的部门,已成为当前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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