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大师”王林身陷“非法行医”、“非法持有枪支”等“七宗罪”。2013年8月1日,芦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今晚,新京报记者从萍乡市公安局获悉,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证据不足。(2015年07月08日
新京报)
继萍乡市卫计委“未发现王林非法行医的有效线索和证据”之后,萍乡警方也“庄严宣告”王林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证据不足。虽然说,有媒体指责萍乡市卫计委的调查方向是“当犯事于东,调查往西”,有点“驴臀不对马嘴”,也有知情人爆料“当地警方未实质调查王林涉非法持有枪支”,但无论如何,萍乡市卫计委和警方的回复都是历经两年“艰苦卓绝”的调查,作出的官方结论,其权威性不容质疑。由此可见,说王林“非法行医”、“非法持有枪支”还真是冤枉了“大师”。
除了“非法行医”、“非法持有枪支”外,“大师”身陷的“七宗罪”,还包括“重婚”、“诈骗”、“赌博”、“偷税”、“行贿”。
有报道称,据知情者透露,王林的岳父是南昌市公安局人员,王林婚后生一男一女。尔后,王林又找了一个更漂亮的女秘书,又生了一男一女,2008年生的女孩叫王天一,2010年生的男孩叫王天成。遗憾的是两年过去了,王林“重婚”既没有“老婆”告发,也没有邻居指证,作为公诉方的当地公安机关,更是就没接这个“活”儿,当然也就无法查证王林是否“重婚”了。
虽然说,王林27岁时,就因犯诈骗罪获刑7年。蹲了6年监狱后,王林又因骗管教越狱而加刑3年。但并不能说王林一朝是诈骗犯,永远都是诈骗犯。王林利用“发功”、“空盆取蛇”等伎俩确实收入颇丰,但警方根本就没有立案调查。没有调查当然就没有发言权,谁敢说王林是诈骗犯?至于“赌博”、“偷税”的传闻,根本就不够立案标准,更是无处下手。
按说,“行贿”是最好查的。据报道,王林自称和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是好朋友。2006年,他引见江西煤炭商人邹勇去找刘志军申请下了一个货场—赣西电煤集团。此外,王林还自称曾帮宜丰一黄姓企业家买地,领导批准后,他帮企业家送了领导50斤黄金。但是要追究王林的“介绍贿赂罪”,需要受贿和行贿双方的证词。没有上级部门的支持,估计萍乡有关部门连刘志军的面都未必见得着。
笔者以为,经过两年多的“严酷考验”,证明“大师”王林是个“好同志”,至少目前还没被发现任何问题。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今天,央视为“大师”罗列的种种罪名纯属“子虚乌有”,央视应该向“大师”道歉,为其恢复名誉。
央视该不该向“大师”道歉?其实,央视完全大可不必。如果换个更高级别的机构调查此事,结果或许会大相径庭。只是到时候,倒霉的未必是“大师”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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