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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官员自编自导中大奖时评 |
分类: 时评 |
预感到自己受贿的事将东窗事发,便将受贿款分别装入行贿者所送的名酒箱中重新封存,对领导谎称自己“开箱有喜”,中大奖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某团原副团长何立新竟然如此自证“清白”。(法制日报2015-05-12 )
此则新闻很有喜感。得知行贿人被抓,何立新感到大事不妙。他先从收受的金剑南酒、红花郎酒、五粮液酒箱中各取出一瓶酒,分别将人民币10万元、10万元、20万元放入酒箱中,并将酒箱重新封存。然后,给团场副政委打电话称,他看到别人送给他的金剑南酒箱上印有“开箱有喜,中奖率为百分之十六”字样,出于好奇打开酒箱,发现里面少了一瓶酒,有一个黑塑料袋包了一捆钱,他当时很惊奇,觉得自己中大奖了,让副政委到他家中去一趟。副政委到何立新家中时,看到那捆“中奖”的钱以及摆在何立新家电脑房里的3箱酒和6条香烟。随后,何立新又给团政委打电话说明情况,团政委到他家后,发现这一捆钱有10万元。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两位领导并没有“恭喜”他“喜获大奖”,而是立即要求团纪委人员介入。后经纪委部门调查,3个酒箱里共存放了40万元。那么,何立新为啥要自编自导“中大奖”呢?
何立新自编自导“中大奖”,当然为了掩饰其受贿事实。许多网友认为,何立新“太傻太天真”,并质疑其如此智商是如何当上官的。其实,何立新自编自导“中大奖”,还是颇费了一番心思的。
收受名烟名酒也是违法违纪的,但收受礼品毕竟问题不大。何立新主动告诉领导他收了别人的酒,看似主动交待,实为避重就轻,以掩饰其受贿45万元的事实。
何立新自编自导“中大奖”,还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要告诉领导,酒箱里的钱他是一无所知的,甚至还觉得自己“中大奖”了。即便是“中大奖”的招数被拆穿,他也可以咬定酒箱里的钱是行贿人放进去的,自己是“被受贿”。
只“可惜”的是,何立新自编自导的这场闹剧有一个明显的漏洞,他并没有得到行贿人的全力“配合”。因此,有关部门只需稍作调查,何立新的“掩耳盗铃”之术就会败露。正如所料,其结果也是行贿人赵某交代出送给何立新45万元。
聪明反被聪明误。何立新案再次告诫那些自作聪明的贪官们——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最终,何立新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违法所得人民币45万元及烟酒予以上缴(已追缴)。
附:贪官们那些荒唐的开脱理由
1、“为母亲看病”:“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工集团下属公司的项目部材料科原副科长姚某被指控受贿7.5万元时,姚某表示自愿认罪。其亲属在法庭上向法官求情称,姚某受贿是为给母亲看病,希望法庭轻判。
2、“不收就对不起他们”:江苏省雎宁县水利局原局长张新昌,对于收受多位下属钱物的辩解,颇有独到的“创意”,他在法庭上说:“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我不收就对不起他们。”
3、“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北京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微机接口实验室原负责人徐晶,贪污公款90余万元,其中30万元则给她在国外读书的女儿支付学费,徐晶表示:“我觉得,这也是为了给国家培养人才。”
4、“怕伤害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甘肃省庆城县原县委书记张畅钰,对自己受贿行为这样辩称:“他在我办公室里,谈完事后放下5万元就走,如果我追出去拒收,很有可能伤害了我们县民营企业家的自尊心,万一导致项目夭折,我岂不是成了人民的罪人。”
5、“看到别人都在弄钱,我不捞钱,感到孤独”:湖南省常德市委原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受贿42.07万元;侵吞公款65618.24元;有110.2万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曾表示:“看到别人都在弄钱,我不捞钱,感到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