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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女生街掌掴脚踹母亲 |
分类: 教育 |
在母亲节看到这样的新闻,着实让人心里很不是滋味。那么,那位母亲究竟犯了什么“滔天大罪”,让自己的女儿对她如此“掌掴脚踹”、“痛下杀手”呢?原来,上高一的琳琳交了个男朋友,要出去单住,遭到家里反对,她干脆就把自己的母亲当做仇人一样。
刚上高一就谈恋爱,还理直气壮要和男友同居,家人反对就对母亲掌掴脚踹。家有此女,真可谓是家门不幸。然而更奇葩的是,被女儿打了几个嘴巴后,母亲竟然毫无办法,只能到派出所求助。并在警察面前,又被女儿连续踹了几脚。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高一女生只要男友不要妈呢?
女儿之所以如此不通人性,母亲心里很清楚其中的原因。陈惠失声痛哭道:“我知道我教育孩子有问题,但真是没办法了,管不了。”赶到派出所的陈惠的姐姐告诉民警,妹妹家庭条件不错,一直对孩子比较宠爱,可没想到孩子越大越叛逆,稍不如意就大喊大叫,摔东西。
有道是,孩子是父母的镜子。有什么样的家长就会教育出什么样的孩子。笔者在此不愿过多指责这位可怜的母亲。而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对孩子一味地娇生惯养,很可能毁了孩子的一生。其实,女儿动手打母亲远比母亲经受的皮肉之苦要可怕得多。
有人把琳琳的行为归结为青春期的所谓“叛逆”表现,认为“这是孩子产生自主意识的证明,家长应该避免与孩子发生正面冲突,一旦矛盾激化应该立刻冷处理,等双方情绪平和后与孩子讲道理,说明事情厉害,给孩子一定的自主选择权。”然而,笔者对此却不敢苟同。因为女儿打母亲早已超出了“青春期”的范畴,已经到了人性的高度和法律的底线,绝对不能有丝毫的含糊。
笔者以为,琳琳的行为固然有家教不当的原因,但我们不能一味强调外因的影响,而忘记了内因才是真正的决定因素。因此,当家庭不能约束琳琳的行为时,就需要社会和法律的力量,必须让孩子知道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于女儿打母亲这种泯灭人性的兽行不仅要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同时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或许琳琳的母亲不忍心,但此时已是该下狠心的时候了——否则孩子的一辈子真的就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