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电力核电事故赔偿或将拖累银行业绩
【日中环保生态网】对背负着损害赔偿负担的东京电力公司的巨额融资将动摇日本各银行的正常经营。与声称不存在债务履行问题的银行不同,债券市场开始采取规避损失的行动。如果政局混乱使得支持东京电力的措施出现挫折,则各大银行本财年利润很可能会烟消云散。
某银行的债券经销商私底下透露了内情。
“我们在4月初就把东京电力的公司债券全部卖掉了。我们此前预计(已发债券)迟早将不能再持有,但现在连新发债券都找不到买主了。”
围绕着因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造成的巨额损失而处于风雨飘摇中的对东京电力的债权,目前出现了一种奇妙的“不均衡”现象。
在东京电力发行了约44255亿日元公司债券的债券市场上,对东京电力的公司债券偿还能力的担忧开始蔓延,利率因此而不断上升。另一方面,向东京电力贷出了约34237亿日元(截至2011年3月的2010财年年底)的银行及生命保险公司则采取了静观其变的姿态。
而花旗集团全球市场日本证券公司(Citigroup
Global Markets
Japan)银行专业分析师野崎浩成表示,银行认为“融资一定会得到偿还,今后仍可能提供巨额融资”。
如果放弃债权则视为“不履行债务”
区分这两种预测的焦点在于,内定在5月中旬成立的原子能损害赔偿支援机构(暂称)是否能按照政府议案那样设立。议案决定,该机构由包括东京电力在内的9家电力公司设立,通过向东京电力注入资本以及进行融资,以避免该公司因伴随事故产生的巨额损害赔偿而陷入资不抵债,并维持该公司上市资格。
在债券市场上,美国评级公司标准普尔公司(S&P)曾在5月底将东京电力的评级下调为与“垃圾债券”相当的“投机”水平,因此,买家呈现“树倒猢狲散”之势。标准普尔的电力专业分析师柴田宏树指出,“从不稳定的政治状况来看,今后赔偿的框架方案还有可能改变”。
与此不同,在银行寡头方面却丝毫看不到对设立上述支援机构表示怀疑的态度。本来,机构草案由三井住友银行起草,日本金融厅官员曾与其讨论过如何满足“电力稳定供给”、“东京电力进行损害赔偿”及“维持上市”这三个命题。而且,今年3月,该行与瑞穗实业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这三家银行寡头以及信托银行向东京电力提供约2万亿日元的紧急融资时,据说日本经济产业省官员对这笔资金的偿还作了“保证”。
上述支援机构将9家电力公司负担的、用作将来核电事故补偿的保险费以及由政府提供保证的银行融资作为运营本金。银行甚至直接向东京电力融资提供运转资金等,虽然这些没有政府的保证,但最终由于东京电力的经营能够在带政府保证的贷款基础上得到维持,因此也没有延迟偿还之虞。不仅如此,甚至可以看出,银行方面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交易。
可是,事态会像银行寡头希望的那样发展吗?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悬念还有不少。假如情况朝着不同于预想的方向发生变化,那么在最坏的情况下,银行寡头很可能会遭受巨额损失。
第一个悬念仍然是上述支援机构实际上能否成立。在机构方案本身没有得到内阁会议批准的情况下,菅直人首相下台问题不明朗使得法案的提出变得遥遥无期。另外,不能否认,包括首相下台后与自民党的大联合在内,下一届政府的组成以及舆论的动向都有可能使法案受到修改。
据标准普尔的柴田称,到那时,如果日本官房长官枝野幸男主张的银行放弃债权、利率减免以及变更偿还期限等被采纳,“(与债券评级不同的)发行机构评级将会变成表示部分债务未在预定日期履行的‘选择性债务不履行’”。就是说,东京电力作为企业的信誉将变得与破产企业无异。
国家将承受数十万亿日元的无形负担
第二个悬念是,假使设置了机构,银行的负担在之后是否能继续得以避免。
就像本文开头的经销商所说的那样,东京电力在债券市场上发行新债券已变得不可行,此前通过市场筹集到的约4万亿日元极有可能被充抵银行的借款。另外,东京电力对核电事故的损害赔偿额本身尚未确定下来,这笔资金需求也有可能要以十万亿日元为单位计算。据某银行分析师称,如果同时考虑到核电站的反应堆废弃成本、以及从核电向火力发电过渡将导致燃料成本大幅上升,那么“总计下来,机构有可能向东京电力投入以10~20万亿日元单位计算的资本”。
这对于提供保证的日本政府而言,将成为一种看不见的债务。这相当于日本的“偶发债务”,其含意是,由于日本的会计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Accrual
Basis),因此,债务偿还在得到确定之前不被计入,但在企业会计中,如果将来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则会形成债务。由于其金额越大,国家承担的无形风险也越大,因此,不能否认政府有可能对保证的方式进行调整。
第三个悬念应该是,对于将可能数以十万亿日元计的损害赔偿负债以未确定为由不予计入的决算案,监查法人是否能继续发表公正的意见。在截至2011年3月的2010财年,就没有计入为将来的损害赔偿债务未雨绸缪的准备金。东京的某位会计师提出疑问:“明明知道存在巨额债务却不计入,这样做恰当吗?”这样的舆论已开始出现。
第一个需要度过的难关,是监查法人如何应对将提交今年6月28日股东大会的决算案。如果监查不表明意见,那么,机构作为前提条件的维持上市将难以实现。但是,据某位银行分析师称,银行方面将东京电力的债务人分类“定为‘经营及财务状况正常企业’,未作变更”。这是因为,银行方面预计,如果机构方案得到实施,东京电力不会陷入资不抵债境地。
然而,如果这些悬念哪怕只有一小部分变成现实,那么,其债务人分类都将被下调为表示不良债权的“需要管理的企业”、“濒临破产企业”,从而不得不增加准备金。举例来说,放弃债权等做法就会直接导致债务人分类的变更。由于债务金额越大,就越接近于“面临破产企业”,所以,调整政府保证的可能性也将进一步提高。
有些银行的本财年纯利润将会打水漂?
当“需要管理的企业”假如需要债权额的20~30%、“濒临破产企业”需要债权额的70%左右的担保时,负担金额将会变得非常大。即便只是今年3月东京电力要求的紧急融资部分,如果成了“需要管理的企业”,产业准备金金额将分别达到600亿~1200亿日元,如果成了“濒临破产企业”则将达到2100亿~4200亿日元。
可以算出,变成“濒临破产企业”后,银行寡头最少本财年目标纯利润的35%将蒸发,往多里说,本财年预计利润将全部打水漂。
不只是银行寡头如此。日本政策投资银行贷给东京电力的资金,2009年度末为3510亿日元,9家电力公司整体则高达13650亿日元。估计这里也埋藏着问题的火种。
如果机构方案能够按计划推进,那么这些悬念都将缩小,但目前随着政局的混乱,核电事故赔偿以及银行损失负担的走向正变得越来越不明朗。(《日经商务周刊》编辑委员
田村贤司、武田安惠)【日中环保生态网】
http://china.nikkeibp.com.cn/eco/news/catpolicysj/697-20110614.html?limitstart=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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