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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涉县260名“合同教师”盼望同工同酬

(2014-12-05 22:11:49)
标签:

教育

教师

偏远山区

涉县

县政府

“十年教学在山区,同工同岗不同酬”
同是教育岗位,某些地方政府却将教师按照招聘渠道的不同分成了“三六九等”,特别是在偏远山区的教师队伍中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所谓的“合同教师”是河北省邯郸市涉县偏远山区那些与县政府三年签一次合同的全日制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他们作为县政府廉价的劳动力在偏远山区教书已经十年。那么,这些“合同教师”是通过什么渠道招聘来的?他们在偏远山区教书十年待遇又如何?
为了缓解涉县农村特别是边远地区学校教师年龄老化、素质不高、学科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为了缓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压力,经与人劳局、财政局共同协商,报请县政府同意,并由监察局全程监督,河北省涉县政府分别于2004、2005、2006连续三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了三批合同教师。每一位合同教师都是应往届大中专毕业生,通过报名考核、笔试、面试、体检等层层严格选拔,最后确定全县330名“合同教师”上岗。按照合同约定他们一律不准被调进县城,都被分配到边远山区。作为全日制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他们为了回到家乡找到自己的本行工作,面对艰苦的生活教学条件,他们没有任何怨言。
尽管新老《劳动法》都规定了“缴纳基本的保险金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是在他们的聘用合同中却表示“第一个三年”内只发放每月420元的基本工资,政府不会为其缴纳任何保险。在合同中看到,涉县教育局规定“合同教师实行月薪制,在一个三年的合同期满后,经教育局评定考核,合格的人获得下一个续聘合同,并从续聘之日起缴纳养老保险。”这意味着他们的试用期长达三年,试问哪个用人单位有这样长的试用期?
如今十年过去了。十年期间随着物价和农村公办教师的工资不断上涨,县政府对这300多名“合同教师”的工资进行了三次上调,分别是每月600元到900元再到如今的每月1150元,并且按县政府的要求每人每年需缴纳相当于自己月工资两倍的养老保险,而农村公办教师所享有的“偏远山区补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精神文明奖”以及“绩效工资”等各种奖励和补助合同教师一律不予解决,“取暖费”也只发放公办教师的50%。
“我们这个事情合情不合法,这是基层的普遍问题。”对于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给予教师保险待遇,涉县文教局人事科这样回复。
如今这些“合同教师”与在编教师虽在同一片蓝天下教学,在同一个屋檐下工作,他们的待遇却有着天壤之别。更甚者,县政府总以“财政紧张”为由,每到年底,合同教师的工资连续两个月不予发放,遇到拖欠工资的月份,他们就靠借钱度日。这些合同教师大部分都是30岁出头,他们就是靠这每月仅有的几百元的收入走过了他们的锦瑟年华,仅靠这点微薄的工资在过去的十年里完成了结婚、生子的人生大事。由于待遇极差,十年期间合同教师陆陆续续辞职转行,剩下的260名教师至今还在靠着这平均每天30多块钱的收入一边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一边养家糊口,经济能力根本无法赡养父母,抚养子女。
“再穷不能穷教育。”的口号喊得原来越响,再看看我们偏远山区的老师们已经穷到为借钱度日而发愁的地步,长此以往,他们怎么能够按下心来一心一意搞教学?他们曾经自发到县政府“请愿”,希望政府能够做到“同工同酬”。但是组织“请愿”活动的几位教师当天就被涉县公安机关拘留,其余的合同教师被逼写下“保证书”,白纸黑字红手印,保证以后不再参加各种请愿上访活动,否则将会受到“株连九族”式得惩罚,即在编教师队伍中的亲人朋友也将受到连带惩罚。
2011年,有合同教师想要试着参加公务员考试,刚要报名就接到了涉县文教体局下发的《关于教师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若干规定》。《规定》明确写出“凡在我县各类各级学校工作的合同教师,凡未经所在单位和文教体局批准,个人擅自报考公务员和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者,所在单位和文教体局将不出示任何证明和政审资料,不予办理提档、转档等手续。在编教师一律予以辞退,合同教师一律解聘,同时建议考入单位不予以录用。”的霸道条款。
因社会反响强烈,2012年7月,县政府根据考核成绩和笔试成绩在260名合同教师中择优录取了30名纳入在编教师序列,但是考试已经过去两年,这30名被择优录取的教师工资仍未兑现。关于剩下的240名合同教师的待遇和去留问题,一位合同教师在网上咨询邯郸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邯郸市回复说,“经向涉县了解,未转正的合同教师将根据涉县的实际教育状况,适时择优录取。” 这一句“适时择优录取”更把合同教师打入了无底深渊。为了第一个“适时”,他们等待了十年,只录取了30名。那么剩下的240名合同教师要想盼到同工同酬这一天还要等待多少个十年呢?作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他们为了保住自己的本行工作十年来放弃了多次其他行业的应聘机会,他们从二十几岁的青少年步入三十多岁的中青年,已经在偏远山区结婚成家,难道还要再面临妻离子散外出打工的动荡生活吗?这十年的廉价劳动就这样白白付出,得不到任何补偿和说法吗?他们做着教育事业中最艰苦的工作,在同样的岗位,却有着不平等的待遇,他们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种“同工同岗不同酬”的尴尬局面?
前不久,公办教师上调工资,仅上调的工资额度就相当于合同教师的全部工资.公办教师全社会都在关注.谁又能来关注一下偏远山区的“合同教师”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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