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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溢融通(600830)收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索赔征集公告

(2020-04-14 23: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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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峰律师团队

香溢融通(600830)收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索征集公告

许峰律师团队

 

上海创远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香溢融通(600830)虚假述案的投者索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尽快与律师联系。

202049日晚,香溢融通(600830)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证监会认为香溢融通涉嫌的违法事实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06)》第七条、第八条、 第十五条规定,因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 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 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 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

证监会认为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所述“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

证监会拟:

1. 对香溢融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2. 对邱樟海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3. 对潘昵琥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4. 对沈成德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5. 对刘正线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6. 对夏卫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7. 对林蔚晴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香溢融通(600830)投者索赔条

上海创远所高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综合目前情况,初步判断,在2016310日到2019112日之间买入香溢融通(600830)股票,并且在2019112日后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者,可起索峰律师团队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模式,律在投获赔前不收取任何用。

者索师联系方式:

上海创远

许峰律师团队

师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地址:上海市浦新区浦南路855号世界广13

电话(推荐加微信沟通):13701612286

qq9767198  

者可通上述方式与峰律取得联系,许峰会告知您提起索需准的材料。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或者在微信公众号搜索许峰律师团队并关注,我会及时推送最新的案件征集以及案件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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