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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奇股份(300126)被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下周提交材料立案!
(许峰律师团队)
2016年12月16日收盘后,锐奇股份(300126)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决定》,因2015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会对其行政处罚。下周,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将率先向法院提交首批投资者索赔材料立案,同时继续接受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者委托维权。
锐奇股份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此前2016年7月,锐奇股份披露其被立案调查的原因:2015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5年8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9月11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否决了该项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11月24日,公司因上述事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锐奇股份投资者索赔条件:
1、在2015年8月25日到2015年11月25日之间买入锐奇股份股票,并且在2015年11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至少一股股票的投资者。
2、在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9月11日之间买入锐奇股份股票,并在2015年9月11日后持有任何数量锐奇股份股票的投资者。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电话(可加微信):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告知您维权需准备的基础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许峰律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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