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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兴资源(600193)投资者索赔案将再次立案
(许峰律师团队)
近期,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将再次向法院提交一批创兴资源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此前,2016年10月14日,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代理的一批创兴资源(600193)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法院正式受理,该批投资者索赔案已于11月24日在法院开庭审理。
2015年8月17日晚,创兴资源(600193)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依法对创兴资源予以警告并予以罚款30万元。此后引发若干投资者提起民事索赔,目前相关投资者索赔征集还在继续进行中,许峰律师团队还在继续接受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投资者索赔条件:
在2012年5月12日到2015年6月19日之间买入创兴资源(600193)股票,并且在2015年6月19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任何数量股票的投资者可向创兴资源提起索赔。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创兴资源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可详见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电话(可加微信):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告知您维权需准备的基础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许峰律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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