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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到17年1月9日届满]我们再次提交ST生化(000403)投资者索赔立案并获得正式受理
(许峰律师团队)
2016年11月中旬,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一批ST生化(000403)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胜诉判决,该批投资者大约180万元的索赔诉求获得法院判决支持。截至目前大概有约250投资者提起了索赔,起诉标的约为3400万元。该案是山西地区首例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另外需要提示两点:
一、11月25日开庭同时,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已再次提交一批ST生化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二、2015年1月9日,ST生化(000403)晚间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披露重大涉诉事项以及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等事项,被证监会罚款40万。那么,根据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投资者索赔案件的惯例,ST生化投资者索赔的诉讼时效到2017年1月9日就将届满,一旦时效届满,投资者将失去获赔机会。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给出的建议是,趁着该案目前还在诉讼时效之内,如果ST生化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可尽快提起索赔,以免错过诉讼时效而望洋兴叹。
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在2006年6月20日到2013年4月23日期间买入ST生化(000403)股票,并且在2013年4月23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向ST生化提起索赔。目前许峰律师团队正在征集ST生化投资者进行索赔诉讼。我们为投资者提供风险代理收费模式,律师在投资者获赔前不收取任何费用。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电话(可加微信):13701612286
qq:9767198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方式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告知您维权需准备的基础材料。获取更多资讯可关注“许峰律师”新浪微博、“许峰律师”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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