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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锐风电(601558)发公告称投资者获得两审索赔胜诉判决
(许峰律师团队)
2016年11月25日晚间,华锐风电(601558)发布公告称收到北京高院关于华锐风电投资者索赔案的二审判决书,除个别案子在数额上略有调整外,大部分案子均被北京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华锐风电(601558)投资者索赔已经获得两审胜诉判决,后续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提起索赔也会胜诉,特此提示投资者。
由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最新一批华锐风电(601558)投资者索赔案获将于12月15日以及12月16日开庭审理。目前华锐风电投资者索赔案进展顺利,建议投资者积极提起索赔,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前2015年11月11日,华锐风电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决定对华锐风电按照证券法规定顶格处罚。
投资者索赔条件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在2012年4月11日至2013年3月7日期间买入华锐风电(601558),并且在2013年3月7日之后卖出股票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参与此次索赔。
事件起因
(一)2011年年报提前确认,2012年完成吊装
(二)2011年年报提前确认,至2012年仍未完成吊装
投资者维权律师联系方式:
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
许峰律师团队
电话(可加微信):13701612286
qq:9767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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