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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棉股份:关于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2010-08-08 21:00:01)
标签:

002072

德棉股份

600381

东盛科技

数源科技

虚假陈述

许峰

许峰律师

杂谈

德棉股份002072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目前许峰律师正在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该案,需要联系的投资者,可以打电话:13701612286,办公室为021-56663737转875,经常上网的投资者也可以加QQ和MSN进行交流,QQ:408558028,MSN:hdzfxufeng@hotmail.com,有任何不明白,本律师都将给予耐心解答。

 

公告日期 2009-06-25

    证券代码:002072证券简称:德棉股份 公告编号:2009-L040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9]18号)。
    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审理已终结。经查明,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一、未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2007年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虚假陈述。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并考虑德棉股份主动纠正其违法行为的情况,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从轻及减轻处罚的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
    一、给予德棉股份警告,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
    二、分别给予公司现任董事邓辉、现任监事赵全胜警告。
    公司董事会将正确对待中国证监会的处罚意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更加审慎的做好信息披露以及各项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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