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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女子实名举报遭政府官员强奸真假与否?

(2011-11-21 07:35:44)
标签:

信阳官员强奸

女子网贴举报

分类: 各抒己见、时事杂评
近日,《信阳政府官员强奸民女》一帖在网上传播。帖子中的小美称,9月15日,她在朋友的邀请下和3名男子在信阳市阳光宾馆吃饭时被灌醉,遭信阳市政府老促会一名官员强奸。小美向派出所报案,警方以证据不足为由,不予立案。帖子中称:9月15日,小美应朋友李少清的邀请,到阳光宾馆吃饭。当天和小美同桌吃饭的还有伍自权(市政府老促会主任)、袁某(市委接待科科长)、朱某(阳光宾馆副总)。饭桌上,几人喝了酒。午饭后,醉酒的小美被伍自权等抬到阳光宾馆1706房间休息,伍自权对她实施强奸。

  该帖称:“强奸”事件期间,李少清等人一直给伍自权打电话让其来李少清的房间,但电话一直无人应答。李遂来到1706房间敲门,几分钟后衣衫不整的伍自权打开了房门,李少清出手打了伍一个耳光。

  9月16日晚,考虑了一天的小美报案。为证明发帖的真实性,小美还在网上贴出了自己的身份证。帖文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

 

此前有女公务员应酬被残联主席强奸,事件经历过了全社会的热议,热度刚刚退去。这次又有网帖称应朋友之邀与另外三个男子吃饭,饭局中被灌醉而后遭到市政府官员的强奸。如出一辙,受害者均是应酬喝醉之后遭到性侵,而嫌疑犯皆是政府公务员。为何屡见不鲜此类事件,对于女性如何在应酬中保护自己,公务员应如何洁身自好。此等话题已是老生常谈,却又从未起效。

网贴中女子自曝自己被强奸,但是警方因没有证据无法立案将事情拖延,当然如今是法治社会,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能立案,而女子只是声称被强奸,却拿不出来实质的证据,而且出事的宾馆也没有摄像头,加之案发到报案之间存在时间上的差异,让很多证据流失。因此没有足够的证据立案。

很多人质疑这个帖子的真实性,因为天涯论坛之类社区型的网站帖子繁杂,各种各样的帖子都存在,真伪性很难辨别。但是对于此贴,有较强的可信度,第一该女子是实名举报,对于事件从头到尾都有相关的描述,涉假迹象不太明显;第二,该女子附上自己的身份证,假如是恶搞的话,那么相信没有人会附上身份证,当然身份证的真伪性也是很难辨别,不过在如今人肉搜索如此发达的互联网时代,相信没有发帖者会傻到引火上身。

综合上述,帖子的真伪性是有较强的可信度,另外对于帖子中的相关人物,也有媒体记者的求证,足见发帖这位女子却是有受到朋友之邀前去应酬,但是目前是否有强奸之实还没有证据。当时在场的那些人包括受害者的朋友如果可以站出来还原真相,那么案件的水落石出的将指日可待。

言至于此,网贴的真伪性辨别还靠当地政府以及办案人员去核实,此网贴从曝光之后,就备受信阳市委以及市政府飞关注,当地已经成立专案组调查此事,相信网贴的真实性很快就可以辨别出。如果是恶作剧的话,那么这发帖者的动机与目的值得深究,一来调戏公众二来抹黑政府官员;如果网贴爆料属实,那么帖子中的政府官员就应该受到严惩,给受害者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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