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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请明星代言杂谈 |
分类: 各抒己见、时事杂评 |
新闻称:陕西白水县,也就是国家贫困县与影视明星签约,让其为当地的苹果做代言,一石激起千层浪,瞬间引起了争论,有的人认为是大手笔,有投入,有的人觉得得不偿失,代言费用过高,划不来。(新闻原址http://finance.sina.com.cn/china/dfjj/20111019/103710648952.shtml)
笔者之见: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如果这笔高额的费用一概有政府相关部门支付的话,那么这也是为民做的好事,可是作为国家级贫困县,在面对1200万的总宣传费,有能力有自己支付吗?到头来还是有这些果农来支付,何况这种品牌代言能否为这些果农提高收益?
如今是个品牌时代,任何产品都离不开品牌宣传,而广告的效应也是毋庸置疑的,作为政府想请影视明星做代言,来提高苹果知名度,然后再做广告宣传,这种想法毋庸置疑,但是这种想法的可行性就有点偏离实际。虽然说请明星代言可以提高知名度,也可以为果农带来不小的收益,但是眼下的这笔高额的总宣传费是否还是羊毛出自羊身上?
是否得不偿失?这个真的不好说,有的人觉得,应该花钱请明星做代言,这是个长久之计,切勿鼠目寸光,要看得远想的长久。当然这种想法笔者也是觉得合情合理的,作为一个地方的特产,如果长期的有着“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点,其实是错的,在如今这种社会,品牌效应以及广告宣传是很关键的。但是有一点值得争论的是,做广告没有必要请影视明星,而且还有着如此高额的代言费,在现实生活中,广告宣传不只是请明星做代言,有很多方式可以来宣传这种地方特色,比如每年开始一个苹果文化节或是其他什么活动来吸引社会大众。
总而言之,广告宣传,笔者觉得合情合理,但是要出资1200万的宣传总费用就有点天方夜谭,尤其是在这样的国家及贫困县,羊毛还是出自羊身上,可能得不偿失。另外,笔者觉得,相关部门以及国家应该为贫困县的这些果农提供帮助,在技术上、宣传上以及销售上,而不是应该让这些果农自己去思考营销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