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南通城管暴力执法案件看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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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洪泉
9月15日,一段“摆摊老人被城管队员暴力执法”视频引发广大网友关注,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现已查明:违法行为人吴某系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9月16日 澎湃新闻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城管执行的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还是警方执行治安和刑事方面的法律,执行起来都应该遵循这个原则。不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势必要出现偏差,出现舆情,违法了,被处罚、被处分都是应有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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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人是没有认真执行部门法,用大铁锤反复打砸桌椅、摔碎餐具,这肯定不是对每个被执行者如此。如果南通的地方法律规定处置违规人员,就要打碎、打烂,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那么出现这个视频,只能是南通城管,严格执法的一个案例,不但不能批评,而且无需处分,还要表扬。但可惜南通城管没有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办,执法过程中出现“打砸摔”,于是就出了问题,引起了民愤。
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查明后,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没有考虑和照顾涉事人员,就是坚持秉承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给依法执法带了个好头。应该说这个南通城管暴力执法案件出现后,市委书记方利旭对此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对暴力执法行为大加谴责,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大领导重视了,各监管部门干预了,没人敢再打伞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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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根本宗旨,每个职能部门在工作时,都应考虑老百姓的感受,幸福度、满意度、容忍度、获得感、安全感等。谁让群众不满意,谁砸政府的牌子,就要砸谁的饭碗!南通在处置城管暴力执法案件上处理的恰如其分,不温不火,要点赞。
一个地方官风、民风的好或者坏,主要领导的作风,中层干部的做派,基层工作人员的习惯,都影响着地方形象的走向。只要把群众的事儿当成天大的事儿,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被执行者、执法者都安置在法律框架内,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会有那么多舆情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