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县长出庭看点在推动地方法治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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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洪泉
4月9日上午,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孙某某等29人诉冠县人民政府行政赔偿一案。冠县人民政府县长崔新乐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据悉,这是聊城市首例县级政府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齐鲁壹点4月9日)
不管胜诉与否,县长能作为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在很多民众眼里,貌似很没面子。其实崔新乐县长能出庭,向全社会表明了县政府以法治国的态度,彰显了冠县法治建设再次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层次,上了一个新台阶,应为其点赞。
事实上,尽管县长是一县之长,但并非每个事件县长都知道,都去点头或支持。但是,从管理层面上看,从法治角度观察,一个县里出现问题,主要负责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崔县长出庭前,聊城并非没有地方政府被诉诸公堂的,但没有一个一把手当庭应诉的。崔县长敢于出庭,就是敢于面对各类地方事务,就是对法治建设的大力支持,有格局,有担当,有情怀,值得托付。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崔县长出庭应诉,给县里各级一把手表了态度,要认真对待各种问题,要依法合规办事,如果处理不好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算是县长都要上法庭。县长出庭,各级单位一把手相必感慨颇多,相信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
崔县长出庭应诉的消息一经被报道,在全国引发关注,媒体和自媒体的,让社会看到了冠县在法治进程上的进步,看到了冠县发展的希望,这个宣传效果要比最近山东多个县市副职网络卖东西要强N倍。同时,冠县县长出庭应诉,也是作为一个地方领导,能审时度势,变不利为有利处置舆情的一个典型案例,值得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