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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主播获刑8年和网红身份无关

(2019-08-05 21:21:47)
标签:

广西

网红

主播

张洪泉

分类: 如是我说
  作者:张洪泉
  2019年8月3日、4日,《今日说法》播出的节目中,一百多名未成年人导演的闹剧,背后却是发人深思的原因。2018年2月25日晚,广西南宁警方接到了多个报警电话,市民反映在永和桥头附近有人聚众斗殴,规模达到上百人。警方到达现场时人群已经散去。从现场被砸坏的电动车、爆炸物的痕迹以及散落的十几把砍刀、钢管来看,不难想象出这场斗殴的激烈程度。更令人吃惊的是,这起斗殴事件的“主角”竟大多是未成年人。(北晚新视觉网8月5日)
  一看这个新闻,让人感觉又是互联网出现问题,连网红都被处以八年徒刑。其实仔细看完新闻,却发现网红主播获刑8年,和网红这个概念基本没有关系。
  尽管这起案件是因为一个网红“小辣椒”的事情引起,其实之所以判处“小辣椒”八年有期徒刑,不是因为其搞网红主播,而是因为组织聚众斗殴,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有多人受伤等等问题,是根据斗殴情节轻重给予网红及参与人员不同的处罚,站在这个角度上,所以说判刑和网红这个身份无关。
  网红是对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粉丝、有一定影响力的直播类主持人的称呼,这些人通过在互联网上拼搏和努力,通过和粉丝的互动,具有相当大的传播和广告能力,给自己和社会带来较大的财富。这本是一种可以点赞、可鼓励的精神性的东西,但“小辣椒”因为一点小事儿,组织斗殴,最终获刑,令人惋惜。
  物无美恶,过则为灾。网红和网友互动能产生巨大能量,这个能力如果用好,则能推动社会和自己的进步,如用反了,就成了灾害,或许就和“小辣椒”一样,进了监狱,成为另类风景。对于此,当红的网红都应注意,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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