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2亿买副省长,商人无利不起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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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官卖官反腐和张洪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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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洪泉
为了谋求仕途上的“进步”,一些官员不惜花巨资行贿买官,而买官的钱财多是贪污所得。据新京报报道,2012年12月,陕西省原国土厅长王登记欲通过“掮客”王登广跑关系提升职务,让陕西商人高置林给付王登广5000万元,希望升为副部级干部。并承诺如果升职为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出1个亿费用,升职为副省长出2个亿费用。(京华网3月28日)
古今中外,官商勾肩搭背,买官卖官,鱼肉乡里,令人发指。其实“官”“商”交往要有道,而商人投资势必要回报,没利是不会起早的。
历史上,吕不韦是一个买官的高手,当时秦国的太子死了,秦昭王立其次子安国君为太子,而安国君又有一个儿子嬴子楚正好在邯郸当人质。吕不韦一见子楚,就留下一句流传两千多年的成语“奇货可居”,后来吕不韦把“家累千金”的巨资,全部拿出来,为自己买官了。
在我国的封建时期,曾有过明码实价卖官买官的制度。古代卖官叫作“赀选”,即“卖官鬻爵”,向政府交纳一定的财货就能拜官授爵。“卖官鬻爵”这个词,最早记载于南朝梁朝沈的《宋书•邓琬传》:“琬性鄙闇,贪吝过甚,财货酒食,皆身自量较。至是父子并卖官鬻爵,使婢仆出市道贩卖。”
从秦朝开始,都存在不同方式的买官卖官,当做增加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手段。光绪、宣统年间,清廷更是不惜血本,不仅将官位拿来打折出售,甚至开始实行监生、吏典的买卖。而商人通过重资购买官职,随后一般都是全靠贪污,还要靠官商勾结、垄断经营,最终鱼肉百姓,造成社会秩序混乱。
晋商早期的训条“生子有材可作商,不羡七品空堂皇”,讲的不仅是对经商和做官的看法,更是对经商的一种崇敬。作为商人,以买卖、生意为职业,赚取交易之间的利差,坚守诚信,老老实实的做生意就可以了。有买就有卖,和珅是买官卖官的一个高手,但最终还是被皇帝查抄,据说查抄的物资是清朝九年的财政收入。而历史上就有“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一说,这里面也有买官卖官致使官场腐败的因素。
现在依然有人热衷于买官卖官,买官后,官方一体,将眼光定在矿产资源、土地出让、房地产开放、工程项目、惠民资金、科研经费管理等事项上。有的地方扶贫、涉农、医保、低保资金都敢贪敢挪,而且拿这些钱来行贿买官,群众的“保命钱”成了干部的“买官钱”。无论古代的,还是现在买官卖官,商人背后都有着自己的小算盘,那就是无利不起早。当然,从吕不韦到后来的和珅,再到现在的买官卖官者,最终都没有得好,把地基挖透了,大楼还能好的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