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该做啥比建宋庆龄雕像更可怕
(2011-11-10 20:2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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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慈善河南宋基会张洪泉聊城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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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九如东路与龙湖外环南路交叉口的穿旗袍、戴披肩的女性雕像备受关注。有网友认为是宋庆龄,而河南省宋基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却称“雕像不是宋庆龄,而是黄河女儿”。昨天,记者采访广州美术学院雕塑系副主任蒋剑韬时,他告诉记者:那就是宋庆龄雕像!(聊城新闻网11月7日消息)
宋庆龄女士雕像出现在郑州闹市后,围绕雕像是谁、资金来源、雕像用途等等,民众展开了多日讨论,纠结情绪溢于言表。但这些问题还都不是大问题,真正可怕的是:宋基会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
高收入低支出违背章程和法律。河南宋基会章程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的70%;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在现实操作过程中,根据基金会中心网的数据显示,河南宋基会的总资产由2008年的15.67亿元猛增到2010年的29.88亿元。而河南宋基会2008年~2010年的公益支出分别为0.5亿元、0.78亿元和1.39亿元。
而实际上,媒体爆料宋基会大量资金用于放贷,涉嫌非法集资,且将公益资金交由员工持股的关联公司运营,更有地产投资涉嫌变公益项目为豪宅。其募款过程涉嫌非法集资、非法放贷,投资运营过程缺乏明确规则和监督,大量游走于法律边缘的行为,催生侵蚀公益资源的关联交易;而公益项目投入与资产体量严重不符,公益项目大规模缩水,多重风险已经潜伏。河南宋基会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河南宋基会的这些做法,显然不仅违背了基金会章程,更违反了法律。
河南宋基会不仅在日常活动中表现出不合规,即便在宋庆龄雕像设计建造过程中也暴露了不诚信,这些都是慈善事业的大忌。2010年7月,广州某院与河南宋基会签下宋庆龄雕像制作承揽合同,合同规定广州某院承揽从样稿创作至雕塑成品完成的全过程工作。双方在一些问题上发生了分歧,河南省宋基会就单方面地中止了合同,并单方私下建造。
其实,即便是建造一个宋庆龄雕像,也不是不可以,何况雕像还有会议室等多项功能,河南宋基会大可不必掖掖藏藏、指鹿为马。至于费用来源,就说用的管理费,又有可不可?一年30亿的捐款,单提管理费也可以达到3亿,不搞点项目,这些费用怎么能消耗的了。
高收入低支出、违规运作、毁约私建、撒谎扯皮,这些都是和慈善事业精神相违背的,但在河南宋基会却大兴其道,这充分暴露了河南宋基会不知道基金会是做什么的。是到相关部门出来管理一下的时候了,毕竟30多亿的资金不是个小数目,也关乎社会稳定和和谐。
作者:张洪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