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9月28日电
9月18日,四川东部爆发有水文记录以来最大洪灾。9月22日,有网贴称“渠县流溪乡强迫灾民花钱照相,才准许登记成灾民,否则得不到国家救助”,引起了网民的极大愤慨。真相究竟如何?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四川达州灾民领补助需交50元被证系个人行为。
一句“四川达州灾民领补助需交50元被证系个人行为”好像是给当地官员洗清罪名,但仔细看看灾民领取的“3斤7两米、4瓶矿泉水,还有一些面”的救灾补助,再和50元的照相费对比,就会得出一个惊人的结论:达州发放价值50元左右的物资,却用50多元的管理成本。
50元的照相费,不照就成不了灾民,这话不是灾民空穴来风。灾民确实拿了50元,也有人确实收了这50元。至于大多数灾民为什么说没有交钱,我们不得而知。由此,我突然想起清朝李卫做钦差到河南检查救灾情况时的一个事,当地官员为了迎接钦差检查,在官道路边设置粥屋,让很多老百姓排队等候,并告诫这些人,钦差来了不要乱说,否则连粥都没得喝了。结果一个老者见了李卫居然说天天喝稀粥,今天就喝了两大碗。50元办灾民证的消息,22日上网,新华社25日去采访,谁知道有没有人专门安排等“钦差”啊。
“3斤7两米、4瓶矿泉水,还有一些面”,这是灾民实际领取的一些救灾物资,充其量也就是50元左右的价值。按正常逻辑,即便是不花钱照相,50元也能买这些东西。但在水灾没有消除前,当地物资奇缺,这微乎其微的救助却是灾民们的救命粮。这时候的粮价,恐怕已经不是以前的市场价,所以灾民无奈才花50元的照相费来换取。事实上,灾民等于用50元钱钱,从政府买了等价值的生活物品。
记者到了,政府才开始自查自纠,这多少有点演戏的成分。责令其书面检查,对凤凰照相馆老伴黄庆军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当即将所收取款项全额退还给村民。同时,“按照去年发生洪灾时的做法,乡上安排专人免费为受灾农户的房屋照相,费用由乡财政统一结算”。尽管是把照相款退给了群众,但50元照相费还是由乡财政统一结算,真慷慨!难道发放价值50元左右的物品,一定要再支付50多元的管理成本?
在发放价值50元的物资,却用50多元的管理成本上,当地政府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也无法否认有人在趁火打劫。在揭露事实的帖子中反应““9月21日,流溪乡政府找了场镇上照相馆的一个人,还有一个工作人员,到所有受灾群众家里取证照相”,政府说这是个别行为。这里面如不是灾民说谎,就是政府在作假。就算网民相信政府说的是真的,那出现民心叵测又是谁的责任?
发放价值50元的物资,却用50多元的管理成本,这看起来是一个笑话,但却反应了某些地方政府管理上的一些误区,也暴露了某些人的个人私利和群众基本利益的零和博弈。个中原因,有关部门还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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