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
2009年11月,由云南大理市卫生局出资、10多名防艾志愿者负责经营的以同性恋为主体顾客的酒吧即将正式营业,卫生局和志愿者们计划通过酒吧的平台对更多潜在的艾滋病患者进行“同伴教育”。
看完此文,笔者感觉颇多。第一感觉是,大理政府出面建立同性恋活动基地,属于角色错位。在我国,法律只支持异性恋,并且〈〈婚姻法〉〉只保护法定婚姻。也就是说,只有领取结婚证的男女才受法律保护。象二奶、小三、小四等等都不受法律保护,同性恋则为人不齿,更谈不上法律保护了。大理政府建同性恋酒吧,从这个意义上说,就承认了同性恋的合法性,非常有可能对当地乃至全国的同性恋行为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说严重点,鼓励同性恋就是对中国传统美德和现行法律的一个挑战。退一步讲,如果把这个事情让民间组织来做,就非常合情合理了,因为民间组织的行为不具有政府导向性,不至于让人感觉政府认可同性恋。
第二感觉是:大理政府出资建立同行恋活动场所,应该是当地同性恋已经非常严重,已经到了非政府出面不能解决的局面。从这个角度来看,云南省的有关领导就要出来查查,民风淳朴的大理为什么一夜之间成为“同性恋”的天堂,大理的“风花雪月”难道就是这个?。如果不严重,政府出面开吧就是哗众取宠,庸人自扰。尽管我们各地的政府机构人员众多,但还是没有到了没事找事做的局面,做的都是关乎民生的大事。大理政府出资建立同性恋吧,开全国之先河,我们不得不佩服其为民考虑之深。
第三感觉,大理的地方卫生水平已经达到超高的境地,估计农村医疗卫生建设已经非常完善。如果一个地方的农村连老百姓吃药看病都解决不了,哪里有时间去搞什么同性恋啊。话又说回来了,即便是农村医疗卫生达到了一个水平,但这个水平和大理市医院一样了吗?如果一样了,还能更好吗?
大理政府出资建立同性恋吧,不能不说大理敢为天下先,有魄力。但中国毕竟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大理也不是发达城市,政府可以操控的资金毕竟有限,还有很多关注大众的事情需要去做。摆在大理政府面前的提高边远地区的医疗水平,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能看起病、看好病,这样才能让更多的老百姓认可。
政府管理是一门大学问,需要做的事情很多,但要有先有后和轻重缓急。尤其是在地方整体发展还有待提高的前提下,如何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于民生,解决那些老百姓急需的工程,是我们地方官首要考虑的问题。(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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