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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 拿打拐做营销 赚了眼球还是白眼?

(2015-06-19 20:27:45)
标签:

杂谈

近几天,舆论场中关于“贩卖儿童死刑”的全民大讨论如火如荼。而当人们争论不休之际却发现,事件肇始于珍爱网的一项营销活动。朋友圈转发页面中标有“感谢珍爱网友情支持”字样,点击即进入了珍爱网的注册页。如此“搭便车式”的营销,看上去很美,却不免利用了人们的情感,让许多人颇为不快。


评论 <wbr>| <wbr>拿打拐做营销 <wbr>赚了眼球还是白眼?


  商业营销请“珍爱”节操

  商业营销,往往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企业通过精妙的策划,在营销中取得“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并非神话。然而,任何的商业营销都必须守住底线:一方面,企业营销所推广的产品和服务要达到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营销方式要合理合法,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和社会心理底线。


  珍爱网此番营销,目的就是为了吸引更多人登录并注册成为客户。鉴于当前社会上对“拐卖儿童”现象痛恨不已,珍爱网借助人们情感表达的快车,迅速实现了病毒式传播。然而,仔细分析,珍爱网的主营业务是婚恋介绍,这与“打击拐卖儿童现象”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另一方面,在许多人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这样的营销有挟持人们情感之嫌。


  人们在对“贩卖儿童死刑”问题发表观点的时候,往往诉诸“真”情感。人们表达的是对丑恶社会现象的“真”痛恨和对解决该问题的“真”见解。而当营销的信息暗藏其中的时候,金钱利益赤裸裸闯入,玷污了人们的“真”感情,也让许多人有上当受骗之感。珍爱网虽然赚取了眼球,但仔细一看,其实更多的是“白眼”。


  追逐眼球莫学“小广告”

  企业营销的目标往往有两个维度:“知名度”和“美誉度”。事实上,企业在营销过程中,常常盯住知名度,却忽略了美誉度。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眼球效应”:为了获取“知名度”,不惜一切代价,不知不觉间“美誉度”丧失殆尽。


  珍爱网此番营销,就落入了这样的陷阱。“知名度”在病毒式传播中大为扩散,但“美誉度”却一落千丈。尤其是当人们发现事实真相之际,产生情感被挟持的不快。这就是此次营销信息传播甚广,但到珍爱网上注册的新用户少之又少的重要原因。


  文明和谐的社会,需要对重要的社会问题有理性的探讨。“贩卖儿童死刑”的话题之所以迅速搅动了舆论场,正在于它击中了社会的痛处,也拨动了善良人们的神经。社会进步的路途中,这样的讨论多多益善。与此同时,也请逐利者远离。真情表露的场合,铜臭气理应走远。


文/央视评论特约撰稿 王健


本期监制/余伟利 主编/唐怡

编辑/ 何应竹 郭爽 吴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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