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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油事故 中海油该担多少责任?

(2011-07-05 23:37:26)
标签:

海洋局

中海油

漏油

840平方公里

责任

杂谈

作者:评论员杨禹

 

国家海洋局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说,康菲石油公司作为作业方,应该承担事故责任。中海油的责任要根据与康菲签订的合同来界定。

 

这个表态是不是把中海油从这起事故中择出去了?我想并没有被择出去。

 

判定中海油是否担责,还需要更多的依据。康菲公司作为直接作业方承担责任没有异议,中海油到底是不是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责任,要看它跟康菲公司之间的合同界定,那么这份协定现在拿没拿到国家海洋局手里,我相信应该是拿到了。国家海洋局今天的相关表态应该不是最后的表态,我们还期待着在对双方合同进行判定之后,能够做出一个中海油是否担责,担多大责任的最后的表态。

 

作为公众来观察这个事件,我们恐怕只能寻找一些旁例。比如说去年引起全球广泛关注的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当时具体的作业方是一家瑞士的公司,而英国石油公司(BP)是瑞士公司的租赁方属于合作伙伴,最后承担责任的是直接作业方瑞士公司,但英国石油公司按照它与作业方之间的商业合同也承担了巨大责任,最后拿出了200亿美元来设立一个赔偿基金,我想这是国际事例,是国家海洋局判定时候的一个重要参考。再有这起事故到底引起多大生态损害,也需要进一步的做出科学和充分的界定。

 

840平方公里,海洋局今天公布的此次事故海水受污染面积。840平方公里相当于多大呢?大家可能没有概念,我给大家换算一下,它大概相当于上海市行政区化面积八分之一,北京市的两个海淀区那么大。这么大面积的石油,随着海风,随着洋流在漂移过程当中,到底造成多大损害?我想仅仅围着几个钻井平台去做工作,去做调查还是远远不够的。国家海洋局,包括一些环保组织我希望也能够积极参与进来,去鉴别这些损失大小,提供有利帮助。

 

这件溢油事件还有两点被媒体普遍诟病。第一个是通报时间,漏油最早发生在6月4日,但是今天已经7月5日,海洋局才开这样的新闻发布会。另外就是到底污染面积有多大,840平方公里跟之前中海油强调的200平米相差甚远。出现这样两个局面告诉我们,当遇到重大公共自然灾害事故的时候,越早披露信息,越有利于减少损害。越早披露信息,不仅能够及时让公众知道,而且能够有效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尽快清理污染减少损失,而不只是变成一家公司内部的清理行为。

 

还有一点,在披露过程当中,是披露预警信息,还是公布结论信息,这里有本质差别。国家海洋局说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做出一定结论之后,才能向公众来公布信息。我想这不完全正确。在涉及公共利益重大灾害发生的时候,需要在发生第一时间就及时向公布,哪怕是不完全信息。这样相关各个利益方,像作业渔船,包括一些参与处理污染的一些环保组织等等,才能够尽快的行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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