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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假离婚假证明限购令杂谈 |
各地房产调控新政陆续出台,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很多歪招花招,但是我想我们心里面还是应该有一个谱,那就是在我们的身边,敢于这样铤而走险的人终归是少数,毕竟很多做法实际上是违法犯罪的行为,最终还很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不过我们对这样铤而走险的少数人如果放任他这样的话,我想对整个房地产调控落实的效果还是会带来影响,所以不能放任。
怎么遏制这些歪招,其实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像我们过去管好票贩子那样,票贩子在窗口外忙活,关键是里应外合,“窗口内”没管好,所以当前遏制这种歪招的关键就在于管好“窗口内”,“窗口内”相关的税务机关,包括跟限购有关的把关者,我们要管好他们,让那些在外面忽悠的中介没有继续忽悠的土壤,这样才能够真正把那些歪招花招遏制到最小的影响。
从全局来看,我们要让调控尽快地实现它的效果,当前一个很重要的一点,我们要警惕少数地方政府在调控当中,在落实的过程当中表现出一种懈怠的状态,这恐怕比那些中介给带来的这种影响还要大。
今天已经是3月1号了,国务院的新国八条规定在2月中旬,全国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还有计划单位市,都要拿出限购政策,我们可以数一数现在到底有多少人拿出来了,有多少城市还没有拿出来。没有拿出来的占多数,那么这些城市不知道会不会他们的日历出了问题。
另外,国务院要求在一季度之内,颁布各个城市的住房控制价格目标,到现在虽然还差一个月,但是还没有一家拿出来,我们不妨再观察一个月。而更关键的是,我想我们要把调控推向深入,落到实效,还是要更关注它长期的制度政策,比如说那些保障房制度的措施,能不能够真正的落实,如果未来五年我们建了3600万套保障房,意味着有一亿的城市居民住进了保障房,再干五年,我们有将近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城市居民已经住进了保障房,那在那种情况之下,商品房价格就算还想往上窜,也窜不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