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伊朗遭遇官司之二
(2009-11-26 19: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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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朗故事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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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兵带我们下楼, 我一拿到手机就赶紧给使馆打了电话,负责侨务的于先生听完我的叙述,只是叫我给使馆发传真,我说我在法院,没处去找传真机,我朋友马上就要被他们押送到伊斯法罕去了,她不懂波斯语,我又不能跟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于先生还是说要发传真,使馆收到传真才能进入处理程序,我没办法,只好告诉他等我回家再说.我再打电话给倩老公的二哥,叫他快点赶来.
我们和士兵三人到了大街上叫车,原来要带我们去警察局,按伊斯兰教规,陌生男女不能同车旅行,他们要去找一个女警押送,到了那儿,门口的小兵声色俱厉地命令我交出提包,我早就憋了一肚子气了,正要发作,随来的小兵赶紧解释说:这个是翻译,那小兵才客气了点,里面的值勤的警官倒是很客气,请我们坐下,听我说了事情的经过,又看了小兵带来的材料,这时二哥赶来了,在门口被拦住,警官叫小兵把他领进来,他姐姐也一起来了,警官说今天没有女警,在材料上写了几行字,叫我们再回法院去.
我们又打车回法院,倩一直很镇静,可能因为听不懂话,我又一直在忙着交涉,不能句句都翻给她听,她也就听天由命地跟着我们,我却是又急又气,这个合同是在中国签的,有倩的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倩作为部门经理也签了名,按国际贸易法,合同产生纠纷,必须按合同签署地的法律来处理,伊斯法罕的法院凭哪一条法律受理了这个案子,没有经过调查取证,单凭原告的一面之词,就定了诈骗罪, 下了拘捕令,合同是原告和中国的一家国营公司之间的合同,倩只是公司雇员,既不是法人也不是公司拥有者,这个国家还有没有法律可讲!
我们又回到法院,在那儿等了两个多小时,其间去了一个小法庭,法官告诉我们今天没有女警,倩要在德黑兰的监狱里关一夜,明天有了女警再去伊斯法罕,除非今天有人用房产证给她做保, 倩的大姑子姐来的时候带了家里的房产证, 但她很担心,毕竟倩和她弟弟结婚才四个月,彼此还不了解,怕押了房产证将来拿回来就难了,倩看她为难,就叫我告诉她不要她担保,我明显地感到她松了一口气.
我们早上9点到的法院,一直到下午3点半,法院还是决定要押送倩去伊斯法罕,还有两个男性犯人也要被押去,这时也不管什么教规了,就叫倩和他们同车去,倩坐在司机旁,警察和两个犯人坐后面.倩知道我儿子快放学回家了,就不断催我回去,我问押送的警察倩今晚住哪儿,他说会给她安排个小旅馆,明天去法庭把事情说清楚就没事了, 我在伊朗近18年,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就信以为真,赶紧回家了,还得给使馆发传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