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药你该了解什么
(2009-12-04 09:3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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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堂健康避孕药月经 |
分类: 用药指南 |
一般健康的育龄妇女皆可使用避孕药,但用药期间可出现轻微不良反应,如恶心、头痛、偏头痛、水肿、困倦、疲乏、体重增加、乳房胀痛、色斑、面部色素沉着、性欲和精神改变等,尤其在服药初始阶段更甚。一般无需治疗,大多随用药时间的延长而逐渐消失,严重时可加服维生素B6,或更换其他品种。
1、使用药物剂量过低,或使用避孕注射剂由于用药时间过长和剂量过高,均能引起月经紊乱(突破性出血、经期不规则、月经量不等的子宫出血、经期延长、周期缩短或闭经)等不良反应,如遇到上述问题,应及时就医。
2、注意不要漏服药物,漏服不仅导致避孕失败,且可诱发血量较大的突破性出血。
3、在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1年~2年后,可停服1~2个周期,以观察能否自然恢复月经,发现闭经者暂不宜服药。长期服药者应每年测量血压、体重,并对腹部、乳房及盆腔作相应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停药。
4、壬苯醇醚在初用阶段,个别女性的外阴、阴道或男性的阴茎可有烧灼感,局部会出现充血或水肿,少数妇女阴道分泌物增多,但随时间延长,症状可减轻。
5、要特别注意勿将长效避孕药当作短效避孕药服用,否则会造成服药过量。有些避孕药为糖衣片,如糖衣潮解、剥脱或药片粘连会影响避孕效果,不能再用。服用长效避孕药以不超过2年~3年为宜,短效避孕药以不超过5年~6年为宜。
6、吸烟会提高口服避孕药的促凝血作用,从而增加女性患中风和心肌梗塞的危险,应在避孕时加以克制。
7、雌激素用量每日超过50毫克,或长期服用,都有诱发血栓病的危险;孕激素对高龄者及吸烟者的心脑血管发病危险性更为显著。
8、避孕药可促使伴糖尿病家族遗传史的隐性患者发病,因此,Ⅰ型糖尿病者不宜使用。
9、避孕药对以往或现有的静脉硬化或动脉血栓者慎用;对患有心脏病、充血性心衰、高血压及肾原性高血压者不宜应用,如用药期间发生高血压,应及时停药。
10、急、慢性肝炎及肾炎者或肺结核者不宜应用;有肝肾疾病史者,目前功能正常并无症状者,宜在医生指导下应用。
11、子宫肌瘤、乳房有肿块者、癌症或癌前期变化(尤其是子宫、乳腺、卵巢癌)者不宜应用,并定期进行复查。
12、甲状腺功能亢进者暂不宜应用,长期应用避孕药者应关注阴道、肠道等部位是否有真菌的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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