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当我们提到这个词的时候,重点往往在“不漏”上,意在表明坏人终于被绳之以法。正是因为这种思维特点,我们的立法部门,总想着不能让一个坏人跑掉,所以法规立得越来越多,汗牛充栋。这种法治社会未必是最好的。
这样的“法治”社会,我们曾经经历过,那就是秦朝。秦朝是法家的实验田,全面实行了严格的法治,管鞋的不管被子,越权要被杀头。别以为我是危言耸听,秦始皇睡觉的时候,把被子蹬到床下去了。睡觉这么不老实,八成是该补钙了。管被子的不知死哪去了,就让皇帝那样晾着,管鞋的实在看不下去,替皇帝盖好了被子。本来这是应当得到表扬的事情,我们认为,但按秦朝的制度,两个人都犯了罪。现在西方国家的制度和秦朝有点类似,妈妈对婴儿不好要被关起来,使婴儿没人喂奶,送到孤儿院去。除非孤儿院比亲妈还好,否则等于孩子也受了惩罚,还是被虐待了。
其实我们错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的重点应当在”疏”而不在“不漏”上,这是总结秦代法网过于严密引来的社会问题进行反思的结果。法网一定要疏朗,要给人的活动留有充分的空间。
发这番议论是因为彼尔盖茨的成才之路。
彼尔从小上的学校以计算机为特色,每个人都有免费的上机时间,但对于他来说,时间远远不够,碰巧离他家不远的大学有这样的免费上机的机会,他利用这些时间继续学习。他的一位熟人承担了一项工程,需要程序员,而这家公司也允许学生打工,这才成就了这位未来的电脑天才。想想如果这是在中国,我们的制度是严密的,学生没有多少业余时间可以进行自己喜欢的研究,作业很多,除了完成规定的功课以外,还要学奥数、钢琴等等的加分项目,玩电脑编程与保送重点大学无关。公司不允许雇用童工,所以中国的比尔们得不到这样的机会,如果比尔长在中国,应当会被制度“不漏”了。现在有很多电影导演,当年都是逃票高手,都曾经是制度的反叛者,如果他们用仅有的钱买票,一年只能看几场电影,没有大量的观摩机会,可能成不了后来的大导演。
看一项制度,不仅应当看到阻止了什么,还应当看它不限制什么。人们需要更大的不限制性空间来获得有特色的个人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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