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武:错判杀人 还有多少冤案
(2010-05-10 08: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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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河南商丘村民赵作海,2002年经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市中院一审、省高院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今“被杀”的赵振晌今年4月30日回到家乡赵楼村。
5月9日9时,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省法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当天上午,蒙冤11年的赵作海走出监狱大门,开始了新的生活。
当年主抓赵作海杀人案的领导朱培军,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现任商丘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局长;当年柘城县公安负责刑侦的领导丁中秋,现为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1998年5月9日刑拘。5月10日至6月18日,赵作海做了9次有罪供述。一个清白的人,为什么会作出自己有罪的陈述?公安、检察,法院,一道道关卡,为什么过得这么容易,一个人的清白难道就这样轻易被重重司法机关损掉吗?
赵作海是幸运的:被“杀”的人活过来了,作出错判的人肯于承认、纠错,还有多少赵作海,在监狱中受着冤刑、甚至已经被执行枪决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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