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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女生和同学打架,老师让学生自主管理,全班同学投票表决,决定是让她留下学习还是请家长将其带走家庭教育一周。在得知自己被大部分同学投票赶走后,花季少女留下遗言,投渠自杀。
正像历史是一个可以被任意打扮的小姑娘一样,“民主”也是可以被利用的。
民主的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但真理并不总是在大多数人手中,在人群中当然存在着大量的愚氓。否则就不存在全民教育、提高国民素质等等的提法。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民主是有限的民主,是在规定情景中的二选一,谁规定事情只有这二种选择的?老师。所以很明显,老师是假民主之手的杀人犯。
我们没有真正的民主气氛,学校里真正的主人、主导者不是学生,而是老师。所以大的环境没有民主气氛,这种小的民主只能是伪民主。是用民主的形式,掩盖粗暴的意图。
那些投票人真的都想做出这样的选择吗?大的环境有没有给他们提供充分选择的余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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